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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女,28岁,卫生院职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07-05 22: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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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四川中江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

2024年7月2日15时许,中江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辑庆镇卫生院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接警后,中江县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许某某(女,28岁)系辑庆镇卫生院职工,私自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非法获利1.1余万元。目前,许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源:中江县公安局微博

此前报道:

7月3日,四川中江县一卫生院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给多人注射。

受害人小兰称,三针疫苗均在涉事卫生院内进行接种,但没有查询到任何接种记录,报警后对方承认注射的是生理盐水。

据涉事卫生院消息,涉事职工已被警方带走调查。涉事卫生院工作人员称,这名职工没有任何行医资格证明,在卫生院是文职工作,帮别人注射疫苗属于个人行为。

7月5日,中江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江县卫健局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疾控中心在配合行政部门调查处理,我们在做疫苗来源的调查,调查疫苗是不是由我们这儿提供出去的。”当地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对此立案侦查。

原标题:《许某某(女,28岁,卫生院职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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