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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心!两车相撞,乘客双目失明,原因竟是……
轿车在路口实线变道
结果引起另外两车相撞
结果这辆车却消失了
在这惨烈的“惊魂一刻”
究竟发生了什么?
到底谁该为此担责?
我们往下看
事故还原近日某雨天,江苏扬州。在邗江区吉安路安桥路路口,车辆正在按顺序通过绿灯。
吉安南路只有两股车道。右侧车道上,一辆公交车正欲通过路口,公交车后方紧跟一辆白色轿车;此时,意外出现了——这辆白色轿车居然实线变道,去了相邻的左侧车道!
但此时,在左侧车道正后方,一辆红色轿车正准备快速通过路口。眼看前方“杀出个程咬金”,红车向左打方向躲避,直接跨越双黄线去了对向车道!
连锁反应接踵而来!对向车道此时也有一辆白车正准备通过路口,红车想继续往左躲避;但很遗憾,两车在路口猛烈对撞!红车直接被撞得横飞起来,白车引擎盖被撞粉碎!
事故分析有人员受伤吗?
先来看对向车道被撞的白色轿车。虽然车辆被撞得几近报废,但车上驾驶人和乘客都有系安全带,没有大碍。
再来看红色轿车,情况要严重一些。其中,驾驶人和副驾驶位置的人都系好安全带,都无大碍。但是,坐在后排的一名女子因没系好安全带,被撞到头部,受伤较严重。
经抢救,目前女子处在双目失明的状态。血淋淋的教训再次提醒大家,乘车要系安全带,前排后排都要系!
白车为何实线变道?
最初在路口实线变道的白色轿车,变道成功后直接绿灯直行通过路口,并未停车。民警随后找到当事人,他说,自己当天驾驶车辆,载着妻子和两名同事到厂里上班,行驶到事发路口时,着急上班才压实线变道超车。
责任分析
变道白色车什么责任?
事故中,白色车辆驾驶人随意压实线变更车道,没有在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情况,在变道时也没有打转向灯,这样突然变道的行为在红色轿车的行驶角度中没有办法预料,从而导致其避让不急发生事故。所以在这起事故中,变道的白色轿车是有责任的。
警方认定,这辆车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被撞红色车什么责任?
交警对红色轿车事发时的车速进行了检测,当时他的车速虽然没有超过最高时速,但也是在最高时速临界值。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4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
另外,事发时是雨天,地面潮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2条第2款规定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警方认定,这辆车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被撞白色车什么责任?
经警方检测,对向车道的白色轿车事发前车速73-74km/h,而此路段为限速50km/h,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46%-48%。警方认定,这辆车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警方提醒
开车时怎样变道才安全?
观察前方及侧后方车辆
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才可以准备变道;切记,变道的前提是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变道之前应当打转向灯
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只要车辆的行驶轨迹发生变化,就要打转向灯示意。
缓打方向迅速变道
确保安全后,变道时就要果断迅速,缓打方向盘来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变道时,应小幅度缓打方向盘,切不可随意大角度转动。
什么是超车“三不超”?
大坡、弯道、拱桥不能超车
驾驶车辆行经大坡、弯道、拱桥时,驾驶视线受阻,驾驶人无法预见到前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超车时若刚好遇到对向来车,根本来不及躲闪。
十字路口和左转弯、掉头车道不能超车
首先,这种路口一般是事故高发地区,很多行人、两轮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会随意从路口窜出来,而且你前方的车辆会挡住路况,你要是超车的话,就有鬼探头的危险;
其次,选择左转弯、掉头车道的车辆,本身就有改变行车方向的需求,若大家在明知此前提的情况下,还要在该车道超车,碰上正常进行左转、掉头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不能右侧超车
同一车道内,后车并到右侧车道,超越前车后并回原车道,这一完整的过程为右侧超车,是行车时的大忌。
原标题:《揪心!两车相撞,乘客双目失明,原因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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