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普法强基在行动】法庭“枫景”——立审执一体,一次性解纷
2024-07-20 08: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陆良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返还彩礼纠纷案件,该案件有效衔接立案、审判、执行环节,通过调解促成即时履行,了却当事人后顾之忧。刘某与段某于2024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3月8日订婚,4月初办理了结婚登记。认亲时刘某及家人给段某发了3100元红包,订婚前给段某购买“三金”花费23586元,还支付了66000元的彩礼,之后二人按照当地习俗花费了数万元举办了婚礼。刘某于2024年4月中旬外出打工,段某因与刘某家属发生吵闹后于2024年5月底回娘家居住至今。刘某于7月11日诉至本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三金”饰品以及订婚、结婚购买的衣物、食品等。


立案后,承办法官分别向刘某和段某了解了事实经过,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刘某和段某均表示愿意早日解除这段痛苦的婚姻。但是,刘某要求段某退还彩礼和“三金”等财物10万余元,而段某则认为彩礼、“三金”饰品、衣物等均系刘某自愿赠与,不愿返还。因双方均同意离婚仅对彩礼返还有异议,承办法官遂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刘某和段某讲明了赠与和彩礼的性质与区别,并帮助刘某和段某区分了婚前赠与与彩礼金额。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刘某和段某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段某同意与刘某离婚,由段某当场退还了彩礼2万元和“三金”,但刘某家人担心段某返还的“三金”被“掉包”,承办法官遂协助双方到县城的金店请专业人士查验,查验无误后当场进行了交付。
板桥中心法庭将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一步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优化“立审执一体化”,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从源头减少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让更多司法成果实实在在惠及人民群众。陆良县人民法院
法官说法
2024年2月1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后“闪离”等情形下彩礼纠纷如何处理加以明确。新规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作者:冯萍 编辑 :张钰婕
原标题:《【普法强基在行动】法庭“枫景”——立审执一体,一次性解纷》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