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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此通告:
一、坚决落实防汛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
1.防汛责任必须到岗到人,各级责任人严格执行《贵德县极端天气“叫醒”“叫应”联动工作责任清单》,重点以风险隐患动态管理等机制为抓手,全面落实责任片区、点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果断采取转移、工程治理等有效措施,坚决做到措施有力、责任托底。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快速、准确传达,坚决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必须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全力做好维护管理、统筹调配等工作,坚决做到关键时刻立即拿得出、全部用得上。
3.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对本辖区内的河道、堤防、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排水设施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好河道疏浚、水库清淤、堤防建设等工作,坚决做到风险隐患全掌握、全管控。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全员立即进入24小时备勤状态,坚决做到一有汛情、立即出动。
4.宣传部门全面履行汛期宣传教育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汛情信息、预警提示和防汛避险常识,尤其要做好中小学生暑期防汛教育、户外露营提示等工作,引导公众自觉遵守防汛各类要求,切实增强群众防汛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坚决服从防汛要求
县域内全体公民必须自觉履行防汛减灾义务,坚决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共同筑牢防汛安全底线。
1.关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各类预警信息,绝不能忽视汛期灾害风险。
2.遇到降雨天气,绝不能在山谷、河道游玩,必须停止一切露营、自驾游、浪山、放牧等户外活动。
3.日常要做到主动熟悉掌握明白卡、“一页纸预案”和防汛避险常识,清楚转移路线和避险地点,提升个人避险能力。
4.要听指挥快转移,特别是临近山坡、河道的受威胁群众,必须按属地防汛要求及时转移,绝不能贻误时机。
5.风险未解除前,绝不能擅自冒险返回家中或前往灾害易发生区域,严防次生灾害。
6.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工程建设不结束,排查治理不停止。
三、坚决执行“五停三转”
暴雨黄色以上预警信号一经发布,根据贵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重点风险区域必须严格执行“五停三转”措施。
1.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启动区域内交通运输线路停运机制。督促指导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做好临时停运工作,并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开展灾害区域内道路巡查、管制。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启动停工机制。区域内所有在建工地、工贸企业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并视情况做好人员的转移撤离,属地乡镇配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3.县教育局立即启动停课措施。区域内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实施停课,属地乡镇配合,做好学生、教职工的转移等安全保障工作。
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等立即启动停业机制。区域内各级各类市场、交易场所、会展等全部停止经营,属地乡镇配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关停涉山、涉水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视情关停涉山、涉水等旅游景区景点、公园和其他营业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并指导做好滞留人员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
5.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立即启动停止户外集体活动机制,区域内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对于风险较大的户外集体活动应视情关停或延期举办。
6.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乡镇负责对暴雨预警重点区域受威胁群众必须应转早转、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对汛期防汛指挥调度落实不力、阻碍工作执行及其他危害防汛抢险工作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德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通知通告】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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