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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儿子阻拦父亲建房?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2024-07-23 19: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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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亲要将老屋拆旧建新

大儿子以其为建老屋出了劳力

该房屋自己有份为由

阻碍施工

最终这对父子对簿公堂

案情回顾

2023年,彭老爸和其儿子彭老三、彭老四、彭老五共同商议对彭老爸的三间老屋拆旧建新。当彭老爸等人雇人挖地基建设新房时,大儿子彭老大一家来到现场阻工,称该宅基地、房屋其也有份额,不允许修建,导致工期一拖再拖,经过村、镇干部多次劝阻仍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彭老爸等人只得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彭老大一家停止在现场闹事,不得阻扰施工。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的三间房屋是彭老爸1975年修建的,彭老大时年十八岁,为修建该房屋挖地基、搬木材等付出了劳力,后彭老大和彭老二在结婚后均分得了彭老爸的另外三间房屋。法院认为,为建造房屋出力并不当然的享有房屋所有权,建造房屋时彭老爸及其子女尚未分家,农村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共同完成一些农活或家务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且彭老大与彭老二在婚后已经分家分户,共同分得彭老爸的另外三间房屋。基于以上事实和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属,被告彭老大以其为房屋的修建出了劳力便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彭老大、李某某、彭某明不得妨害原告彭老爸、彭老三、彭老四、彭老五对案涉宅基地的施工。法院判决后,被告未上诉且自动履行了义务,停止阻碍原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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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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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老有所居”是中国老百姓的期盼,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更要在父母年迈时给予各个方面的关爱、关照,在利益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将父母的幸福放在首位,让父母老有所居,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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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案释法 | 儿子阻拦父亲建房?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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