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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津贴发放!马鞍山已正式施行

2024-08-02 10: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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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我市职工生育保险

有关政策的通知

具体如下

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符合生育津贴申领范围的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享受津贴天数为:

(一)顺产或者实施无医学指征剖宫产,按照98天计发;

(二)实施有医学指征的剖宫产,增加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四)4个月以内流产的,按照15天计发;

(五)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照42天计发;

(六)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照98天计发;

(七)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增加60天计发生育津贴。

二、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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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关津贴发放!马鞍山已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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