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龚法行】“我撤诉了,口服心服! ”
原创 吴明燕 平南法院宣传
“我撤诉了,口服心服!”@平南法院
7月30日,平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顺利化解一起行政纠纷,原告蒙甲起诉仅一天就自愿提出撤诉,来看看是咋回事。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蒙甲与蒙乙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蒙乙将蒙甲推倒在地,导致蒙甲受伤自掏腰包入院治疗。后平南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对蒙乙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元。蒙甲认为罚款太轻应予拘留,遂于2024年7月29日一纸诉状将大安派出所和蒙乙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起诉材料以及向蒙甲了解发现,蒙甲提起行政诉讼,表面上看是不服行政处罚结果,真正原因是要求蒙乙赔偿医疗费无果,心生不满。综审庭庭长覃鸿坚于是电话邀请蒙甲次日到法院,向其释明法理。7月30日,蒙甲如约而至。覃鸿坚向其普及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并就该案审理向其释明,令其放下对该行政处罚结果的成见;同时就蒙甲的真正诉求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纠纷。“我知道来法院能解决问题,但还是一知半解的,感谢你们耐心释法。”蒙甲当场提出撤回行政起诉,至此,行政纠纷案结事了。
“老百姓诉至法院,一方面表明他们法治意识提升,懂得依法维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对法院的信任,相信法院能够真正帮助解决矛盾纠纷。我们要深入了解当事人内心诉求,用心做好每一起诉讼案件的调解化纷以及司法服务工作。”覃鸿坚说道。
文字│吴明燕
审核│杨华卿 覃成成
编辑│潘文华
校对│梁浩威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平南法院宣传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龚法行】“我撤诉了,口服心服! ”》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