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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

2024-08-08 16: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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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专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计的一种特殊保护制度,目的是给犯错的孩子提供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检察机关根据孩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最终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1.犯罪时系未成年人;

2.涉嫌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规定的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盗窃、寻衅滋事等;

3.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

4.具有悔罪表现。

具备以上条件,检察机关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确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考验期。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附条件不起诉

考验期满后的处理

案例一

未成年的小林明知他人可能从事网络犯罪活动,为获取利益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因小林的银行卡关联到诈骗犯罪,案发后小林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赃款。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对小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内,小林表现良好,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小林抓住了让自己获得“新生”的机会,成功复学完成学业后获得了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工作。

案例二

未成年的小纪伙同他人盗窃商铺,价格共计人民币5610元。小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对小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考察期满前,小纪驾驶非机动车体验了一把速度与激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小纪没抓住这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因在考察期内违反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检察机关依法撤销对其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提起公诉,小纪最终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同样是附条件不起诉,小林和小纪却走向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面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本着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教育、训诫及宣讲法律知识等方式,让他们吸取教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改正,走好之后的人生路。

原标题:《微普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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