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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不再审核!
在报考事业编的时候
总会看到一些岗位要求
限应届生报考
交过社保的朋友就无缘了
好消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
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提到
“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
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这对交了社保的当年毕业生
无疑是个好消息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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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

摄图网ID:500392144
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

图源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加快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度。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加快招聘进度,按规定招聘程序尽快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招聘工作。
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更多相关措施
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激励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执行至2O25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
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原标题:《新规定,不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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