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侵权人拒不举证获利金额,赔偿金额应如何计算?

2024-08-14 18: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案情简介

大江公司(化名)是一家生产加工销售建筑板材的老牌公司,在业内声誉良好。2015年,公司将其字号字样注册为商标。

2023年,大江公司发现一从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业务的公司在字号中使用其企业字号及注册商标。

虽然该公司未在宣传材料、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但在部分合同文本上使用了该字样,对外出售无机预涂板和冰火板等建筑板材。尽管该公司实际经营地不在大江公司所在省份,其部分员工的工作地点及宣传册上载明的联系地址均为该省。

为此,大江公司提起诉讼,认为被告使用其字号及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公司停止使用该企业字号、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赔偿损失5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7万元,并在本地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法 院 经 审 理 认 为

被告公司侵犯了原告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攀附原告公司商誉的主观故意,引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因被告公司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法院对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字样作为企业字号、停止在合同中单独使用该字样、在报刊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的诉请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损失,原告公司主张依据被告公司的侵权获利进行计算,但双方当事人对案涉产品的销售利润率及被告公司获利金额产生争议:

原告公司

被告公司

原告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根据生产产品所需基材、运费、房租、水电、加工费、人工成本等支出,及其销售价格,计算出无机预涂板和冰火板成本价格为75 元/m⊃2;、58.47元/m⊃2;。

被告公司从第三方处进货成品后进行销售。其提供了购买相应货物的采购发票及运输费发票,主张将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作为管理费用、人工费用的计算基数,计算出无机预涂板和冰火板综合成本价为 60.96元/m⊃2;、91.59 元/m⊃2;。但被告计算出的综合成本价格竟然高于其出售价格。

法院认为:被告公司掌握案涉产品的成本、销售情况以及财务数据,完全可以通过自我举证精确计算利润率、获利情况。但在原告公司已尽力举证的情况下,经法庭释明,被告公司仅提出异议及进行初步举证,据此计算出的成本价高于销售价,不合常理。因此综合考虑运输、其他成本及原被告公司提交之材料,法院认定被告公司对外销售的无机预涂板、冰火板最低单价为其成本价,并据此计算销售利润率。

考虑到原告公司商标、企业字号的知名度、被告公司的实际经营模式,针对合同文本上使用了品牌字样的交易,以销售金额乘以利润率乘以百分之百计算获利金额;针对没有使用该品牌字样但以被告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按照销售金额乘以利润率乘以贡献率50%计算。据此计算出的被告公司获利金额已远超大江公司主张的50万元。最终,法院依法认定了50万元的赔偿金额及4万元维权合理开支。

综上,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停止在合同中单独使用该字样、停止使用含有该字样的企业名称、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向原告公司赔偿损失共计54万元。

法官说法

HQFY

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是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审判中的难点。除了惩罚性赔偿条款,基于填平原则,《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法定赔偿等计算方法,其中商标侵权赔偿还有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法。这些计算方式存在先后顺位关系,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基点,当权利人存在举证困难等原因导致数额难以确定时,依次适用其他计算方式。但实际上,由于市场饱和度和存在同行竞争替代品等因素,权利人损失范围及侵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证明。而按照侵权人获利金额确定赔偿金额,需要举证案涉产品的销售数量、成本和利润等,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被告掌握,侵权人并无动力配合权利人举证,故赔偿金额确定困难重重。因此,为打击妨碍举证的行为,《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法院在权利人尽力举证前提下,有权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则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本案中,大江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等方式列举了具体计算明细,据此测算销售利润率,尽其可能进行了举证。而被告公司作为最直接掌握相关资料的主体,仅向法院提交了一张采购建筑材料的交易凭证和运输费发票,相关证据与其主张无法对应,经释明后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获益金额,在此情况下法院综合认定了两种建筑材料的成本价,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利润率和被告获益金额,依法认定了赔偿金额,成功破解了“举证难”难题。

法官借此机会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成果,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供稿:葛晓敏、吴亦为

原标题:《侵权人拒不举证获利金额,赔偿金额应如何计算?》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