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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购车,真套现”,警惕汽车贷款诈骗 | 山东经侦

2024-08-27 11: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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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利用汽车贷款名义实施贷款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五名,并牵出一条涉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高达3100余万元的诈骗犯罪线索,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汽车金融领域的营商环境。

债务缠身巧借贷款解围?

2022年7月,张某明因债务问题急需用钱,通过在网上搜索信息加入了一个贷款微信群,群里成员万某声称可以快速办理贷款并套现。在与对方交流沟通后,张某明认为万某“靠谱”,之后双方达成协议,由万某等人负责出资和联络,以张某明的名义贷款购买汽车。

然而,在新车到手后,万某并没有将汽车留用或给张某明使用,而是在按期支付三四个月的分期款项后,将车辆作为二手车卖出,并停止支付后续的贷款分期款项,造成还款逾期。在一番操作结束后,张某从万某等人手中获得20余万元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消费结算。

嫌疑人临时搭伙 多家企业被骗

2023年2月7日,发现还款严重逾期问题的济南市长清区的方锐汽车销售公司(化名)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购车人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线索。接到报案后,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开发区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并很快将张某明抓获归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更多的线索,发现张某明伙同万某等人还涉嫌在省内青岛、潍坊、威海等地的多家汽车销售公司实施贷款诈骗行为,涉案金额68万余元。由于万某等人警惕性高,隐蔽性强,且都是通过微信群“招揽生意”,临时结伙作案,一直到2023年7月份,办案民警才将万某等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

买车再卖车?警方牵出诈骗网络

五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实施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据嫌疑人交代,万某等人在网上以微信群的形式长期与部分从事贷款诈骗的人员保持联系,对外声称可以快速办理贷款,与张某明等急需用钱的“客户”商定通过购车办理贷款实施诈骗。一般情况下,车辆首付款及相关所有费用由团伙成员出资,按照贷款额或卖车余款的30%-45%返还购车人资金,其余的赃款则由万某等人占有。购车人在汽车销售公司正常办理贷款手续后,谎称需要在外地挂牌,骗取工作人员的信任,将车辆手续拿到手后,到外地办理新车登记上牌手续,之后直接将车辆卖掉分赃获利。

目前,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成功破获张某明和万某等人贷款诈骗案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通过深入发掘其他涉案线索,确定了辐射17个省(市、自治区)近50个地市的贷款诈骗犯罪线索,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下,公安机关已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相关案件仍在持续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醒,汽车销售企业在购车人办理贷款抵押事项时,应认真核对有关事项,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工作漏洞,加强和相关金融单位的信息互通,发现有恶意逾期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刑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防范提醒

1、广大消费者应充分认识“贷款套现”行为的危害性,通过正规途径申请贷款,按时履行贷款协议,切莫为一时利益触及法律红线。

2、征信记录不良人员为了获取好处费,与不法分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各类犯罪,不仅会因为信贷逾期而影响自身征信记录,更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车辆销售行业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切勿贪图一时小利,为不法分子提供“道具车辆”,沦为犯罪帮凶。

4、金融公司机构要加强业务审核和风险识别,进一步建立健全风控机制,实时掌握车辆的登记、抵押变更情况,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山东经侦

责编:张适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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