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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上海市建筑工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2024年第一期)

2024-08-28 22: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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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达闼项目二期09-01地块

“2023.3.7”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机器人产业基地项目(09-01地块)

建设单位:上海金闼科技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广州赣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林某某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袁某某

事故简况

2023年3月7日上午,广州赣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普工孙某某至项目工地6号楼3楼进行作业。12时50分许,孙某某站在简易门子形脚手架平台上,对窗框内沿(窗户未安装)进行抹灰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广州赣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认真组织作业现场安全风险排查,未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间接原因

何某某,广州赣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进行排查。

责任追究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广州赣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广州赣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案件信息移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

林某某、何某某涉嫌谎报警情,移交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调查处理。

措施建议

广州赣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嘉定区南翔镇JDC2-0203单元18-02、20-01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3.1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嘉定区南翔镇JDC2-0203单元18-02、20-01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融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元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大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万某某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雷某

事故简况

2023年3月10日13时许,上海元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两名作业人员在工地4号楼地下室进行配电房门过梁抬升作业时,门过梁发生滚落,砸到在登高平台上的作业人员何某某,致其坠落至地面死亡。

直接原因

两名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及安全知识,冒险作业。自制的顶杆着力点过小,使用方木抬升顶杆,顶起门过梁时,不能保证门过梁的稳定,失稳的门过梁滚落砸到何某某,致其坠落至地面死亡。

间接原因

抬升门过梁施工组织安全管理缺失。抬升门过梁施工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未安排监管人员。

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失,导致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

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规雇佣超龄人员施工,未将抬升门过梁作业的情况通报给项目工地安全员及项目安全监理。

责任追究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分别对上海元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该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万某某实施行政处罚。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上海大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雷某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上海元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措施建议

元迅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保证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切实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细化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施工人员违规冒险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大通公司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施监理,强化监理职责,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

上海优合智慧温控食品供应链运营管理中心项目“4·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优合智慧温控食品供应链运营管理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优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欣华鑫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上海上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其他参建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祥龙钢结构安装服务部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许某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陈某

事故简况

2023年4月2日,宁波杭州湾新区祥龙钢结构安装服务部4名作业人员至工地4号冷库顶层(距地面16.12米)铺设桁架楼承板。13时15分许,4人站立在预制梁上配合施工,其中一人不慎坠落至地面死亡。

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冯某某安全意识淡薄,从事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未挂钩,不慎坠落至地面,从而引发事故。

间接原因

浙江天勤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施工方案要求,未在平台作业现场铺设安全网、未设置网格式全覆盖生命线;将劳务施工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宁波祥龙服务部;日常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持有登高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员工从事高处作业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员工使用单钩保险安全带从事高处作业的情况。

上越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安排人员开展项目日常管理。

宁波祥龙服务部在无建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的情况下承接建筑项目;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的不安全作业行为。

深圳欣华鑫公司履行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浙江天勤公司未按施工方案设置安全网及网格式全面覆盖生命线的行为并督促整改;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持有登高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员工从事高处作业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员工使用单钩保险安全带从事高处作业的情况。

责任追究

浙江天勤公司执行经理王某某和宁波祥龙服务部项目负责人王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金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上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宁波杭州湾新区祥龙钢结构安装服务部和深圳市欣华鑫建设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上海上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相关案件信息移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

措施建议

浙江天勤公司解除与宁波祥龙服务部的劳务分包关系。严格按照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项目施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日常安全管理,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着重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审核,强化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参建各方、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开展作业。

上越公司要及时配备项目负责人员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员工严格遵守总包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宁波祥龙服务部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严禁各种形式的超资质范围或以任何形式借用其他企业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

深圳欣华鑫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理责任,加强现场安全巡视力度,强化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监理力度,着重关注特殊作业人员“人证合一”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更好的履行现场监理职责。

安全提示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一是强化各类指令在工地现场的执行力,对于已停工项目,严禁私自作业;二是严格落实高处作业操作规程,登高作业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三是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日常安全管理,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严禁超资质范围或借用其他企业资质承揽工程;四是强化监理职责,提高工程监理对现场控制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原标题:《【曝光台】上海市建筑工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2024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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