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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债主转移财产?财产保全你可以了解一下!

2024-08-27 22: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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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准备诉讼维权或正在起诉维权

却发现对方正在以赠与

虚设交易等方式

转移自己名下的现金

不动产及股权等高价值财产

该怎么办?

你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财产保全类型

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存在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特别注意:法院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作出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中财产保全 : 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 : 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特别注意:在诉讼后执行前的保全中,债权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应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哪些案件适用财产保全?

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例如借款、货款、赔偿及财产交付等争议类案件。

财产保全申请条件?

●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均是本案当事人

●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保全目的是为了将来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或是为了避免财产的损失

财产保全应该在

什么阶段内提出?

● 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执行前均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诉前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存在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申请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诉中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 执行前财产保全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

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 财产保全申请书

● 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在诉中保全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的,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可以书面申请网络查控)

● 提供无瑕疵的担保(诉讼保险责任险保单、保函以及银行存款、存单和易变现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益)

采取保全措施主要针对什么?

● 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账户

● 被申请人名下房产、车辆、船舶等

● 被申请人名下厂房、机器设备等

● 被申请人名下的股票账户、股权投资、特定金融理财产品等

● 被申请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 其他各类被申请人享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财产保全采取的措施及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48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财产保全费用计算及负担?

财产保全属于诉讼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费用缴纳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最高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错误

应承担的风险及后果?

错误申请保全,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申请人应当合理预估诉讼风险,并判断是否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书模板

财产保全申请书(样式)

申请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例如:请求法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元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简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内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已(拟)诉至×××人民法院。为防止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此处可详细述明申请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紧急情形及其他事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写明财产类型、名称)在价值××元以内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人(或其他人) ×××以其×××(写明财产性质、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提供担保。财产线索清单详见列表。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诉讼保全财产线索清单

奉节法院保全中心电话:023-81760822

来源 | 财产保全中心

原标题:《担心债主转移财产?财产保全你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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