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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拉萨购房落户,官方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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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提前发工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通知!近日,西藏拉萨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咨询“拉萨购房落户政策”相关问题。
问
网友留言
网友留言截图您好领导:想咨询下拉萨购房落户政策。
一、购买拉萨城关区的一手房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二、拉萨城关区一手房落户,房子已经买了,因为不动产权(房产证)一般是买房后两三年以后才会下证,那么落户时用购房合同能不能完成落户。
三、如果购买拉萨城关区二手房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不需要原户主将户籍迁走。
期待相关部门能给与正确、权威、细致的答复。
答
官方回复
收到留言后,拉萨市委高度重视,要求拉萨市公安局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官方回复截图经核实,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住房类落户条件为:具有合法房产证明,不受住房面积、金额不限,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凭本人户口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购买拉萨市城关区一手房,但房产证还未取得的,凭本人户口薄、购房合同、个人落户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购买拉萨市城关区二手房的所需材料和购买一手房落户所需材料一样,但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原房主必须将户口迁出。
据了解,拉萨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就您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您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及支持!
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
原标题:《事关拉萨购房落户,官方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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