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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后,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2024-09-29 12: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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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8日

是第十八个世界狂犬病日

本次活动主题是

“Breaking Rabies Boundaries ”

(打破狂犬病的界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饲养犬猫等宠物,被弃养的流浪动物也不断增加。我们身边遇到被狗、猫等宠物咬伤和抓伤的情况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狂犬病是一种高致死性传染病,人类一旦发病,病死率100%,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狂犬病,俗称恐水症、疯狗病,是由狂犬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严重的人兽共患传染病。狂犬病潜伏期一般为1-3个月,少数小于1周或达一年以上,临床症状大多表现为特异性恐风、恐水、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

狂犬病毒储存宿主动物主要为犬科、猫科及翼手目动物。禽类、鱼类、昆虫类、龟和蛇等不会感染和传播狂犬病毒。

狂犬病传播途径1.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

2.开放性伤口、粘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3.罕见情况下,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或吸入气溶胶而感染狂犬病病毒。

狂犬病暴露后,我们应该如何处理?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1.I级暴露: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

2.Ⅱ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

3.Ⅲ级暴露: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

狂犬病暴露分级处置原则

判定为 I 级暴露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判定为 Ⅱ 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Ⅲ级暴露者处置。

判定为 Ⅲ 级暴露者:存在重度感染风险,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的免疫程序

(一)5针免疫程序:于0(注射当天)、3、7、14和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剂次,共注射5剂次。

(二)“2-1-1”免疫程序:于0天注射狂犬病疫苗2剂次(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剂次),第7、21天各注射1剂次,共注射4剂次。

再次暴露后免疫程序

伤口处置:任何一次暴露,都要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置。

疫苗接种:

1.再次受伤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应继续按照原有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接种;

2.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受伤,一般不需加强接种;

3.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受伤,应于第0、3天各打1剂狂犬病疫苗,共2剂。

按暴露前或者暴露后程序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者,除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外,暴露或者再次暴露后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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