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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巧妙化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09-29 20: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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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柴桑法院沙河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法官+特邀调解员联合解纷”的形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涉企民商事案件,让企业间的“两难”成为了“双赢”。

基本案情

该案的原告为某石材公司,被告为某建筑工程公司。双方签订了《石材采购协议》,合同约定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被告在原告处购买石材(产品),原告按被告每期需要的产品数量、确定的下单图纸尺寸提供货源,货到工地经表面验收合格后被告按照每月进度款支付该批货款的70%,石材铺贴完后付清尾款等内容。原告供应石材(产品)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货款四十余万元未支付。原告经过多次催讨货款无果,特诉至我院。

案件受理后,根据原告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书》、《网络查控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担保函》,承办团队及时作出了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申请标的冻结率100%。卢金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询问双方了解案件情况、梳理案情,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困难和诉求,与特邀调解员黄振泽共同对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该案涉及金额较大,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卢金结合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企业现阶段的经营状况,与特邀调解员轮流对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尽最大程度化解纠纷。经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次沟通协调,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被告于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向原告支付十万元,并提供案外人沈某的不动产物权作为担保,同时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卢金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和《裁定书》并送达给原、被告的代理律师。被告的代理律师激动地表示:“高效办案解决企业困扰,给你们点赞!”

优质而高效地解决纠纷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此次企业间矛盾纠纷的化解,为案涉企业继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让企业间的“两难”成为了“双赢”。今后,柴桑法院将继续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定纷止争,尽力减轻企业的诉讼成本,助力辖区企业良性发展。

作者:饶 丹

原标题:《【枫桥式法庭创建】巧妙化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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