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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凤爪女”转战北京地铁,对这样的奇葩真没招了?

澎湃特约评论员 史洪举
2019-01-23 16: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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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已久的“凤爪女”又现身了,这次是在北京地铁。20日晚,一女子乘坐北京地铁13号线时在车厢里进食,残渣掉了一地,还把袋子扔到了地上,这种行为引来公众谴责。有人辨认此名地铁吃主与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上海地铁吃凤爪的女子高度相似。

从2013年起就被曝光曾在地铁车厢吃凤爪、麻辣烫、乱扔垃圾,直到2016年,不仅吃凤爪,而且飙脏话,又到如今的“转战”北京地铁。有人分析,“凤爪女”之所有屡屡作怪,是为了炒作自己出名。因为是拉小提琴的,2016年那次炒作后,某公司年会邀请她做表演嘉宾,出场费不降反升。 

为当网红不择手段,这样的奇葩也是没救了。但是,同一个人屡次做出类似无视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无疑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即势必尽快形成刚性的约束机制,有效规制这类奇葩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再任由其继续作怪。 

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封闭性较强的地铁等公共空间,食用刺激性味道较大的食品、乱扔垃圾、霸座占座、大声飚脏话,无疑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不文明、无公德行为。不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旁观乘客也有权加以劝阻。遗憾的是,虽然“凤爪女”现象屡有发生,并给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和他人的舒适感带来了不利影响,但却没有执法人员对其实施强有力的约束和惩戒。

当然,从现行法律来说,“地铁内吃凤爪”的行为,确实尚未上升到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伺候的程度。针对地铁内饮食现象,一些地方并未加以禁止。有的地方,虽然以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形式加以禁止,但多数地铁工作人员并无执法权,对类似行为仅能加以劝阻,或者请求执法人员处理……恐怕这也是“凤爪女”敢于屡屡搞事的原因吧。

“凤爪女”不知羞耻地到处作怪,说明无论从法律惩戒层面,还是道德约束层面,此类不文明行为的成本极其低廉。这显然是构建现代社会,规范陌生人之间权利边界和关系所面临的窘迫与无奈。 

现代社会,陌生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增多,他人没有像熟人那样容忍“小恶”的义务,那么,势必改变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过渡期间,对“小恶”道德约束乏力和法律制约不足的尴尬。对于“凤爪女现象”,不妨施行信用惩戒,即将其列入黑名单,让其在出行、经商、工作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这也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

进一步而言,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将这种屡教不改或者经劝阻后拒不改正的现象施加法律惩戒,视情节给予罚款或者拘留。如在香港等地,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等现象,就施加严厉惩戒,在地铁等封闭空间具有此类行为,更该严惩。同时辅之于“不和稀泥”的执法态势,方能打掉“凤爪女”们的任性而为。

    责任编辑:甘琼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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