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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顺丰快递寄公文属于违法,必须使用邮政EMS
2019-01-23 17: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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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贾友宝诉青岛市黄岛区政府行政复议不作为案中,青岛市黄岛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途径送达。但其违背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送达政府关公文,明显违背了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故法院同时确认其以顺丰方式邮寄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这是法律的“红线”!

“国家机关公文”是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国家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它不仅指国家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国家机关相互之间传递的正式公文,还包含因处理诉讼、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申请、举报、申诉等活动制作的需要送达当事人的,均属于国家公文。
为切实保障国家机关公文的通信安全、保障公众及私人的信息安全,明确由寄递企业的“国家队”——中国邮政独家承担国家机关公文寄递。
使用民营快递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文章来源:集邮门户网订阅号)
责任编辑:汪 溥
版面编辑:谢珊娟 郭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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