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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韵廉理⑦| 于谦“两袖清风”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局纪委、局党委宣传部联合开设了《古韵廉理》专栏,重温古韵,弘扬廉理,回首古代廉洁故事,弘扬廉洁文化中蕴含的宝贵思想和文化内涵,让干部职工通过一个个廉洁明镜端正衣冠、坚定初心;透过一个个道理哲理启迪思想、观照现实,在重温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中,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营造新时代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于谦“两袖清风”。(作者:四公司 何静静)廉洁小故事
于谦,字廷益,明朝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民族英雄,与岳飞、张苍水并称“西湖三杰”。他为官清廉,关心百姓,不畏强暴,刚正不阿,是我国明代有名的清官,深得老百姓的爱戴,被尊称为“于青天”。
于谦在任户部侍郎时,朝中宦官王振专权,骄横跋扈,贪赃纳贿,无所不用其极。地方官进京或京官奉差外出,都需向他献纳金银珠宝等贡品礼物,如若不然,就会遭到种种非难、打击和排挤。于谦对王振的不法妄为,早已十分厌恶。在巡抚河南回京时,同僚好心劝说道:“你虽然不献金宝、攀求权贵,也应该带一些线香、蘑菇、手帕等土特产,送给权贵们做个人情呀!”于谦听了哈哈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他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随后,他不带一物,两袖清风地上路了。
于谦一生清正廉洁,办事铁面无私,因此得罪了朝廷中的一些贪官,后来遭诬谄被杀。抄家时,家无余赀。抄家的官员不甘心,到处翻箱倒柜,希望能够找出于谦贪污的证据。不久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于谦家中有一间房子门锁森严,大为兴奋,认定这是藏匿财宝的地方,便打开了门。然而,房子里没有金银财宝,只陈设着两样东西——蟒袍和宝剑,这是明代宗朱祁钰为表彰于谦的功绩,特意赏赐给他的,于谦奉命收下,却把它们锁了起来,从未拿去示人以显荣耀。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年轻时写的这首明志诗——《石灰吟》正是他一生清白的真实写照。他为官清廉、不愿同流合污的铮铮风骨一直为后人传诵,“两袖清风”这个成语也一直流传下来。
廉洁道理
明代理学家薛瑄认为清廉自守有三种境界: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者,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为下也。于谦坚守清廉本色的故事启示我们,各级管理人员要强化自我修炼,以廉洁自律为荣,以贪污腐败为耻,让尚廉、崇廉、爱廉成为基本道德底线,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不能仅仅局限于“不苟取”“不敢取”,还必须增强主观自觉,形成“不妄取”的至高境界,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始终做到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远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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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古韵廉理⑦| 于谦“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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