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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综合成因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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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
综合成因及对策建议
——基于婚姻市场假设理论视角
[摘要]
农村大龄男青年娶妻难问题既是个人家庭问题,更是宏观社会结构问题,涉及多层次的经济社会成因,并对经济社会产生复合的衍生影响,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整体研究和系统解决。文章基于婚姻市场假设理论,借鉴劳动力市场中的失业理论,对农村大龄青年婚配困境进行分析发现,在婚姻市场中同样存在“周期性失婚”“结构性失婚”“摩擦性失婚”等不同情形,婚姻市场的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因素是造成农村大龄青年婚配困境的宏观、中观和微观性成因,而多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强化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问题。研究发现,目前对该问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存在“社会失灵”“市场失灵”“政策失灵”等不足,亟须通过经济、社会、文化、基层治理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推动系统解决。
[关键词]
农村大龄男青年;婚姻市场;失业理论;婚配困境
一、引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婚姻是家庭组建和人口再生产的关键起点,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婚配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主要是指在大部分农村地区,由于性别比、自身禀赋和家庭等经济社会原因,难以找到合适婚配对象的现象,其中,以有结婚意愿的适婚男性“娶妻难”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面临“失婚”困境的农村男性俗称“光棍”。事实上,这一问题并非近年才出现的新现象。20世纪80年代以来,性别比失衡导致的男性过剩问题就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农村大龄男青年娶妻难问题已相当严重,既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民生问题,也是潜在的政治问题。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壮大乡村人才队伍”,进一步强调了人才培养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解决好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问题,事关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事关和谐乡村、乡风文明建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基于这样一个综合背景,本文从婚姻市场假设理论出发,搭建了当前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这一现实问题的综合解释框架,针对其婚姻匹配的阻滞成因提出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近年来,农村大龄青年婚配问题引发各方面高度关注,学界从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人类学和伦理学等不同角度对农村家庭婚姻问题进行研究,其中以经济学理论、工具和方法构建的分析框架,尤其是婚姻市场等理论的提出,为从综合角度理解当下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问题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视角和思路。
(一)婚姻缔结市场假设的理论视角
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为家庭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其中一个重要分析基础就是婚姻缔结的市场假设。随着全国婚姻市场替代传统通婚圈和本地婚姻市场,婚姻缔结更加呈现出市场的一般规律,存在婚配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即通过配偶资源配置机制及其市场效应,实现适婚群体的匹配。贝克尔以效用最大化、偏好稳定、市场均衡等基本假设对家庭行为进行分析,运用成本—收益的实证分析揭示婚姻市场以及家庭内个体理性选择行为,创立了经济学方法分析家庭婚姻行为的理论框架。相关研究进一步细化分析婚姻的经济方法,对婚姻市场规律、家务劳动分工在家庭中的经济效应以及家庭成员的合作博弈或非合作博弈等进行分类研究。我国农村地区青年婚姻匹配难题及其症结具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成因,婚姻市场假设为分析该问题提供了一个本土化的理论视角和解释框架。
(二)我国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单一机制”和“综合成因”
梳理各类文献发现,当前对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问题研究主要是在“婚姻挤压视角”下的“数字技术”研究和“排斥视角”下的“单一机制”研究。在人口学的婚姻挤压视角下,农村大龄青年婚配困境源于性别结构失衡,导致适婚人口总量和结构匹配不均衡。在社会学的排斥视角下,从家庭、经济和文化角度分析了农村大龄未婚男性面临婚配劣势地位,从时间“可能性”和空间“关系性”分析农村光棍的形成机制与婚姻抉择。然而,在全国婚姻市场假设下,随着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人口流动等宏观环境变化,婚姻资源流动范围扩大,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问题已经无法从单一机制和单一视角进行解释,而是受婚姻挤压、婚姻梯度、婚姻市场要价、婚姻连带等内在机制的综合影响,全国婚配资源配置呈现出性别、区域和城乡差异,进一步加剧和放大了农村落后地区青年婚姻资源洼地劣势,亟需综合总量研究、结构分析和个体归因等分析视角,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举措。
(三)婚配困境的负面影响和积极干预的必要性
在我国普婚模式的社会环境下,绝大多数农村大龄男青年失婚问题多由客观因素引起,这种被动的婚配困境可能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对个人来说,主要表现为因婚致贫、个人生存质量下降和脆弱性增加等;对社会稳定发展来说,个人或部分群体婚配难题,从集聚在农村地区的局部社会现象逐渐扩大为影响区域发展和城乡社会治理难题,突出表现为对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影响。相较于“三高”(高学历、高收入、高地位)的城市女性自愿单身,现有研究对“被迫”单身的农村男性失婚的结构性原因及处境缺乏深入系统分析,风险揭示不够,缺少积极帮扶的解决方案。从个人婚配选择发展到农村地区普遍问题,既是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是亟需高度关注的政治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积极系统地介入干预。
目前对于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研究和治理均存在碎片化问题,针对困境形成机理的解释上,现有研究大部分仍为单因素解释,缺少宏观视角的整合分析,未能展现这一问题深层次原因、影响的全景全貌,相关公共政策体系也亟需整合完善,提出更具针对性、系统性、前瞻性的解决方案。本文基于婚姻市场假设理论视角,综合多角度的解释机理,搭建一个理解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问题的整体性解释框架,分析多方面综合成因,并提出综合治理、系统解决的政策建议。
三、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综合成因
根源于性别失衡的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题,随着时代变迁呈现出不同的内在演变逻辑。从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视角看,如果将择偶看成“市场”行为,目前日益开放的全国婚姻市场为何反而导致了更加集中的农村大龄男青年娶妻难问题?我国城乡婚姻市场差距较大,农村大龄男青年个体特征的差异性明显,婚姻供需匹配的复杂程度较高,这与劳动力市场有类似之处。在经济学范畴中,凡在一定年龄范围内一个人愿意并有能力为获取报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况,即认为是失业。失业跟随经济周期而波动称之为“周期性失业”,由经济结构的变化引起的失业称之为“结构性失业”,由个人因素找工作的暂时失业称之为“摩擦性失业”。借用劳动力市场中的失业理论对农村大龄青年婚配困境进行分析发现,在婚姻市场中同样存在“周期性失婚”“结构性失婚”“摩擦性失婚”等不同情形,婚姻市场的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因素是造成农村大龄青年婚配困境的宏观、中观和微观性成因,而多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强化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问题。
(一)周期性因素
性别比例失衡、人口出生率下降等导致群体总量差额,决定了农村大龄未婚群体存在的长期性和客观性。在我国现行婚姻制度下,女性数量的绝对缺乏成为导致男性失婚的最根本原因。性别比例长期失衡叠加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加重我国女性适婚人口总量稀缺,男性人口“过剩”长期存在且呈规模扩大态势,必然导致部分适婚男性尤其是农村大龄男性陷入失婚困境。
人口惯性规律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将转化为适婚人群性别失衡。人口惯性规律主要指人口生育高峰或低潮的重复性,重复周期与一个人口再生产周期吻合,在此表现为出生男女性别比转化为适婚人口的性别失衡的周期性。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性别比例失调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出生性别比2008年达到峰值120.56,2009年后持续动态下降,2019年下降到110.14,但2020年又回升到111.3。而按照联合国的规定,出生性别比(男婴出生数/同期女婴出生数×100)的正常值范围是102~107。随着时间推移,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人口问题,将转化为适婚男女性别失衡的社会问题,客观上必定会有部分男性因为女性人口的比例不足而被迫失婚,这种情况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7,而乡村人口性别比为107.91。全国男性比女性多了3490万人,其中20~40岁适婚年龄男性比女性多出1752万。根据《全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2020年数据整理分析,全国男女性别比虽有下降,但未婚男性人口仍呈规模化增长趋势,其中农村大龄未婚①男性群体比重持续升高,30岁以上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在全国未婚男性中的比重及在农村未婚男性中的比重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大龄男青年失婚问题已经呈规模发展态势。目前农村未婚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根据2020年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未婚男女比例是13∶9,农村未婚男女比例是2∶1②,而农村大龄未婚男女比例则高达13∶2(见图1),进一步加剧农村“光棍”群体规模扩大的风险。
人口周期发展规律下,由于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降,从增量上难以稀释人口性别的存量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分别从1978年的18.25‰、12‰下降到2021年的7.52‰和0.34‰。综合来看,虽然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略有下降,但男女比例失衡局面难以从逐年下降的人口增量中得到明显稀释。数据显示,我国男性“过剩”人口总量略有起伏且呈整体扩张态势,其中1978年到2021年增长了14.49%,2000年之后保持在3500万上下浮动(见图2)。根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2020年数据整理分析,我国大龄未婚人口主要集中在30~34岁,且随着年龄增加未婚人口呈明显递减趋势,其中城市大龄未婚男性、城市大龄未婚女性和农村大龄未婚女性均呈现出明显的“L型”年龄结构分布,而我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则呈现出“两头高、中间平缓”的“盆地型”年龄结构分布,即随着年龄增加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人口并未呈现明显自然消减趋势(见图3)。特别是40岁以上农村未婚男性比重明显高于城市的同年龄段数据,其中65岁以上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占比超过城市同年龄段12.5个百分点。这种“男多女少”的局面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扭转,长期失衡的人口性别比,加之人口出生率的急速下降,未来一段时期适婚男性人口过剩问题将会进一步加剧,尤其是随着性别比峰值附近年份出生人口进入适婚年龄,农村大龄男青年娶妻难问题将更加严峻。
(二)结构性因素在婚姻梯度匹配和女性人口阶梯流动规律作用下,城乡和区域婚姻市场差距持续拉大,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婚姻市场持续“扩张”,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婚姻市场持续“收缩”,加重落后农村地区男性婚姻挤压效应,导致婚姻挤压向落后农村地区传导和集聚,引发区域性和集聚性的婚配困境。
婚姻梯度匹配规律造成婚姻市场的剩余群体。民间俗语“才女居闹市,牛郎守穷乡”,现实生活中女性通常会嫁给综合条件优于自己的男性,客观上会造成处于社会底层的男性成婚困难,成为婚姻市场中“滞销”的剩余群体。据研究,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普遍呈现“低收入、低文化、低自信”的特点。首先是经济收入低,据统计2020年贵州某农村地区大龄未婚男性平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占40.1%,比例高于已婚群体17.1个百分点。其中47.4%的“光棍”家庭年均收入低于8000元,占比高于已婚家庭14.7个百分点。其次是受教育程度低,据统计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文化程度普遍低于已婚男性,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50.4%,占比高于已婚群体18.2个百分点。最后是自信程度低。由于收入少、学历低、能力弱、不善交往等原因,农村“光棍”群体在婚恋过程中普遍不自信、不主动,导致其在适婚年龄难以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其中也有部分是由于身体、智力或精神等个体缺陷而造成的,但这部分群体占比很少,据调查近80%的大龄未婚男性身体健康、没有残疾。相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大龄男性甚至难有机会迈入婚姻市场的选择门槛。
人口阶梯流动导致女性资源城乡和区域配置失衡,加剧了农村地区适婚女性人口稀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女性向外迁移的人数和距离均大幅提升。其中农村女性的向外迁移基本上是从贫穷落后的农村地区流向城市或较富裕的农村地区,从西部偏远农村地区流向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而在外务工的大龄未婚男青年随着年龄的增加、外出打工机会的减少及外出择偶希望的破灭,大部分最终选择返乡,加剧了流出地本来就已经失衡的婚龄人口性别比。我国农村未婚男性分布呈现明显区域差异,2020年农村未婚男性占农村男性人口比重呈现出由东向西递增趋势,东、中、西部平均比重分别为18.75%、20.31%、22.19%(见图4)。根据全国百村调查数据,农村“光棍”发生率高的村庄大多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西部地区。根据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2018年、2019年调研数据,随着东部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问题得到缓解,而西部偏远落后农村仍然是该问题的“重灾区”。这种“梯级迁移”扩大了性别比构成的地域差异,加剧城乡和区域婚姻市场的差异和竞争,导致婚姻挤压现象高度集中在相对贫困落后的农村地区。
(三)摩擦性因素结婚成本、个体弱势等资源配置失调,导致部分适婚个体陷入暂时或偶然婚配困境。在地处偏远、婚俗转变、个体素质差异等因素影响下,部分农村大龄男性或因经济和时间成本较高,或因个人竞争力的相对劣势,在择偶过程中容易陷入暂时或偶然的婚配困境,如不加以积极干预,容易转化为长期失婚人口。
婚嫁成本、婚姻匹配信息成本超出其承受能力。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与婚姻资源严重失衡的双重作用下,传统婚嫁习俗转变为“彩礼、婚房、婚车、婚礼”等“结婚要件”,导致结婚成本几何级上升,使得物质条件相对匮乏的部分男性被迫提前退出婚姻市场。此外,农村高额彩礼不断拉高结婚门槛,尤其是近年来,受婚恋观变化的影响,彩礼逐渐从习俗演变为一种婚嫁风尚,青年人为结婚而准备的聘礼等花费数额从20世纪70年代的500元、80年代的2300元、90年代的15000元,快速增长到2010年的15万元。根据腾讯新闻谷雨数据《2020年国人彩礼调查》,彩礼金额仍然居高不下,浙江结婚彩礼平均18.3万,其他农村地区10~20万的彩礼也很常见,一份彩礼往往相当于几年到几十年的农村家庭纯收入。部分农村地区彩礼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出现“倒挂”,即“越是落后地区,彩礼金额越高”,更加重了当地青年婚配困境。当前农村青年结婚,自建新房和购买轿车成为结婚“标配”,有的还要求在县城购房,加上婚礼酒席,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结婚成本远远高于个人和家庭承受能力。大多数农村青年单靠自身的收入根本无力承担高昂的结婚成本,往往需要依靠家庭的代际“接力模式”来承担。因此,在相对贫困的西北农村地区,因婚致贫、因婚负债现象非常普遍。另外,相对于城市,农村在交通条件上显然处于不利地位。研究表明,大龄未婚男性集中的村庄大多远离中心城镇、交通不便、信息闭塞,长期缺乏异性沟通交流的机会和平台。同时该群体普遍文化程度低,或者怕上当受骗,无法较好使用互联网择偶渠道。
此外,个体择偶竞争力相对缺乏也是摩擦性因素之一。在婚配过程中,男女双方所关注的择偶条件包括“先赋性”和“自致性”两类因素。前者可以理解为与原生家庭有关的“禀赋”,比如父母的经济社会地位、先天的外貌、身体条件和智力水平等;后者则主要指依靠自身后天的学习和努力奋斗、机遇等所获得的经济社会地位。现实中,部分农村青年由于原生家庭和个体因素,在婚姻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有的甚至缺乏适婚能力。一方面,在我国家庭制度下,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家庭经济条件、家庭资源分配以及婚配机会存在代内差异,直接影响其婚配质量和成功概率。另一方面,这部分群体普遍受教育程度低、情感交流能力较差,在择偶过程中存在明显个体人力资本劣势。人口流动背景下,新一代农村大龄未婚青年外出务工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很难短时间改变自身相对劣势。同时,随着现代家庭的核心化,由于没有其他兄弟(亲属)可以替代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他们通过在打工城市定居或在女方家庭“倒插门”等方式解决婚配问题的可能性非常低。
四、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衍生风险及对策建议
从现实情况看,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既是个人家庭问题更是宏观社会结构问题,成因复杂,并积聚了多层次的衍生风险,很难自然消解,应全面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行综合治理、系统解决。
(一)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衍生风险
多年以来,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积聚了多层面的衍生风险,如不积极介入,将会带来诸多社会影响和长期后果。一是择偶压力直接影响个人身心健康,引致家庭衍生风险。部分大龄未婚男性长期处于现实择偶困境中,由于社会支持力量的缺失,持续承受着内心失衡与外部舆论的双重压力,可能出现“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进而陷入更加恶化的生存状态。二是群体的失范行为冲击地区和社会正常秩序。大龄未婚男性的区域集中与严重的择偶拥挤相叠加,产生的集聚效应容易诱发社会失范。“骗婚”“逃婚”等问题对大龄未婚男性及其家庭都带来严重伤害。“光棍”群体污名化易催生负面情绪,成为乡村治理中的消极力量。三是群体规模化产生积聚效应,导致社会保障体系面临严峻挑战。有研究指出2044年之后,每年50岁的男性中会有超过10%的人未婚,这对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而言是一个巨大的隐患,该群体对社会保障必然存在更明显的刚性依赖,对相关社会服务的需求快速增加。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在晚年极易成为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者。有的农村地区出现的“光棍村”正在逐渐演变为“五保户村”。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可能演化为新时代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制约因素。
(二)现有治理体系存在“三类失灵”
多年来,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外力积极介入,尤其是现代婚介方式和婚姻治理体系的完善,为缓解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治理方式碎片化,缺少综合治理思路,存在明显的“社会失灵”“治理失灵”“政策失灵”问题。
首先,乡村变迁导致“社会失灵”,传统通婚圈功能式微,单纯依靠传统社会力量已难以解决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冲击,使得相对静态、稳定、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社会发生巨变,血缘、地缘、人情等乡土社会关系淡化甚至异化。传统向现代转型带来了乡土关系的消解,对于置身其中的乡土村民是一个漫长且艰辛的过程,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对农村青年婚配也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随着我国传统村落宗族力量的瓦解和村庄传统通婚圈的逐渐解体,村域熟人介绍和传统媒妁作用式微,加剧了农村男性的婚配困难。同时婚姻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和慈善力量等现代治理和社会服务元素,在现阶段乡村社会的作用发挥还非常有限。
其次,现代婚恋服务存在“市场失灵”,难以满足农村“光棍”群体的服务需求。我国现代市场婚恋服务组织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婚姻介绍所、报纸婚恋服务、电视婚恋服务、网络婚恋服务和“相亲会”等,对于促成青年男女的婚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部分服务渠道存在“门槛”限制,或有较高的服务费用,或要求较高的个人“准入”条件,对于大多数农村未婚男性而言都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同时,当前的婚恋服务市场尚不规范,婚恋服务的提供主体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婚托、婚骗、商业炒作等问题不时浮现。而农村大龄男性群体往往因其社会经验不足、信息相对闭塞等因素而成为各类不法行为的“重点关注对象”,这种潜在伤害和打击往往会加剧问题。
最后,一定程度存在“政策失灵”,需要党政部门力量的合力推进。推动解决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婚配问题,是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已相继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各地也采取了针对性的工作举措,积累了一定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但深入来看,目前针对这一问题还缺乏全局性、系统性、根本性的政策安排,没有明确的主责部门,尚未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力量较为分散,没有形成合力。许多地方对此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多、投入不足,没有将其纳入当地基层治理大格局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三)政策建议:综合治理、分类施策、系统解决
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成因和影响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如不及时合理介入,将可能淤积成为影响基层稳定、乡村全面振兴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实施的“内梗阻”。因此要把这一问题上升到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战略高度来整体研究和系统解决。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处于私域与公域重叠的“灰度区”,政府在推进有关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职责边界,防止大包大揽和过度介入。
首先,应着力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改善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经济境况。一是大力推动农村本地和县域经济发展。各地政府应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落实推动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系列部署,为农村青年实现就近就业、增收提供机会和便利,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农村女性流失问题,逐步达到女性资源回流的效果。二是切实加强新时代新农村建设。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人居、交往和治理环境,拓展农村青年人际交往空间,科学引导农村自建房攀比风气有效转变。三是加大培训赋能,切实增强群体就业、创业竞争力。加强对农村大龄男青年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其文化素养和技能水平,切实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自主创新创业,鼓励其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社会经济条件。
其次,应加大政府的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构建解决婚恋问题的系统性方案。一是要进一步优化人口政策,着力解决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针对部分“重男轻女”观念严重的地区,加大“男女平等”观念的宣传普及。严厉打击性别鉴定机构,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因素,让生育回归到正常状态。二是构建围绕解决婚恋难题的一揽子政策。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围绕适婚青年婚育的普遍难题,研究出台和运用婚房补贴、购房资格或公租房政策、婚嫁消费贷等针对性政策工具,通过政策干预的提前介入,减少适婚青年因为非主观因素陷入失婚困境。三是进一步提升婚姻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水平。加强民政、乡村振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或组织的协同配合,强化婚姻政策和服务的引导支持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婚恋观、家庭观,积极搭建公益性、多元化交流交友平台。加强婚恋服务市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骗婚、假结婚、重婚等违法违规行为。
再次,应引导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构建多元力量参与问题疏解的新机制。一是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我服务和引导功能,发挥好村干部“村庄管家”的作用,总结推广各地农村基层治理力量介入解决问题的成功经验。加强乡村青年婚恋教育,发展乡村婚恋服务。二是引导农村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发挥乡村“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评比的示范作用,营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在经济能力提升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和加强农村男性综合素质提升,培养男女平等观念和现代家庭观念。三是深入推进婚俗改革,积极宣传推广婚俗改革实验区创新经验,将“喜事新办简办”倡导落到实处,主动纠正天价彩礼和大操大办等不良示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强观念引导和服务支持,营造对单身更为宽容友好的舆论环境,减少对单身群体的歧视和污名化。
最后,应加强困难群体的婚姻帮扶和兜底保障,有效应对和降低潜在社会风险。一是应重点关注落后偏远地区男性婚姻挤压问题的累积和加剧现象,鼓励地方政府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角度,建立农村未婚大龄男性“管理信息系统”,借鉴精准脱贫工作经验,确定个性化帮扶方案,下沉相关队伍和力量,强化方案实施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困难失婚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支持。重视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多维贫困问题,尤其是因身体缺陷失去劳动能力和适婚能力的,要精准纳入到社会救助、残疾人福利等制度化兜底保障范围,对于出现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和慈善帮扶。三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针对外出务工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帮助解决家庭老人赡养问题,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流动家庭随迁老人住房、医疗资源获取提供便利,加大对留守老人家庭的扶持力度。针对尚未步入老年的大龄未婚男性,要通过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措施降低这一群体养老风险。
总之,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源自多层次、复杂性的经济社会成因,科学应对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横向来看,不是所有未婚男性都能走进婚姻,部分群体能通过介入帮扶走入婚姻,部分群体则需要通过兜底保障、急难救助和综合治理等避免陷入生存危机和诱发社会风险。纵向来看,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及其家庭在不同生命周期将面临不同的问题和困难,涉及到婚姻、住房、生育、养育、教育、就业等多领域的保障内容,不可能由政府部门单方面“大包大揽”,而是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文化提升、基层治理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分步骤稳步解决,有赖于个人、家庭、社会、市场和政府各方的共同努力。因此,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题需纳入乡村全面振兴战略部署进行一体化解决,应从三个维度全面着力。在经济政策方面,加速推进乡村经济社会环境优化和人才振兴,使那些具备基本能力和足够努力的青年率先走出婚配困境。在社会政策方面,需紧扣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将农村大龄青年娶妻难问题纳入到全国人口和婚育政策中整体考虑、系统解决。在乡村治理方面,该问题解决的根本还是回归到新时代乡土社会的重构,从新乡土文化、社会资本的培育、现代乡土治理机制的建设入手,重塑温情乡土社会,发挥“现代和传统融合”对解决现代基层社会问题的积极功能。
(参考文献:略)
来源/《青年探索》2024年03期
作者/周京,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原标题:《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综合成因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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