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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 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2024-11-14 14: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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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件。被告人宋某某因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购进并销售烟草专卖品,被指控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本案的审理彰显了法院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体现了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广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初至2023年7月,被告人宋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通过多个网络平台购进烟丝、烟叶、烟管、卷烟机等烟草专卖品,在朝阳县羊山镇集贸市场、二十家子镇集贸市场、陈美营子集贸市场进行销售,从中牟利。2023年7月13日,朝阳县烟草专卖局在被告人宋某某家中查获了未销售的烟丝、烟叶、空烟管等。

龙城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龙城法院对被告人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对宋某某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被告人宋某某表示服判。

典型意义

烟草作为我国严格管控的商品之一,其生产和销售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烟草制品的生产、批发及零售业务。本案中,被告人宋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制品销售活动被依法查处,龙城法院对被告人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不仅是对消费者健康权益的保护,更是为了防止市场混乱,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的存在。以此警示经营者合法经营,切勿为了牟利,无视法律法规,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也应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勿盲目购买。

原标题:《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 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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