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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那点事|党争华丽,民意失声:“堕胎权”与2020选战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顾登晨
2019-02-03 09:20
来源:澎湃新闻
外交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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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19年1月18日,美国华盛顿,示威者参加第46届反堕胎大游行。视觉中国 资料

1月29日,美国弗吉尼亚州民主党议员凯西·陈(Kathy Tran)和其他议员联署提出议案,主张放宽对孕妇在孕晚期(third trimester)堕胎权利的限制。在议会听证时,当被问道“法案是否意味医院可以为临产(in labor)的孕妇堕胎?”Tran回答:“是的。”这一回答引来巨大争议,Tran的家人甚至收到反堕胎群体发出的“死亡威胁”,弗吉尼亚州州长、民主党人拉尔夫·诺瑟姆(Ralph Northam)也因为该提案背书面临仕途危机。

“Tran 提案”为何引发轩然大波?

堕胎(Abortion)一直是美国政治生态中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争执根源在于美国宪法没有对“胎儿是否属于人”进行界定,反堕胎群体以“胎儿权益”归属“人权”为由拒绝堕胎,支持堕胎群体则以“孕妇人权”为由主张允许合理堕胎。虽然两派争执不下,但在政治以外的生活层面,公众对于堕胎有一定的共识:盖洛普(Gallup)民意调查显示,从1976年至2018年,认为“堕胎在任何情况下都合法”的比例大致在22%-34%之间,认为“堕胎在任何情况下都非法”的比例大致在15%-21%之间,约50%-60%的公众认为“堕胎在一定条件下合法”。

这意味着,关于堕胎,确实存在一定比例的“绝对支持”和“绝对反对”,但主流民意(最高值达60%)倾向于:在特定情况下,孕妇有权选择堕胎。

事实上,著名的“罗诉韦德案”精神也暗和这一民意。1969年,德克萨斯州女性Norma McCorvey意外怀孕后寻求堕胎,但彼时德州法律禁止堕胎,最终McCorvey在地下诊所非法堕胎,她随后以“罗(Roe)”为化名起诉代表德州的达拉斯县(Dallas)司法长官亨利·韦德,指控德州禁止堕胎的法律侵犯了其“隐私权”,官司最终打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于以7票赞成、2票反对提出了著名的“三阶段标准”,将妇女的堕胎权与孕期三阶段(trimester)一一对应:怀孕前三个月(第1到-12周),由于胎儿不具“母体外存活性” ,孕妇可在与医生讨论后自行决定是否堕胎;怀孕三个月后(第13-23周),政府限制堕胎,但只限以保护孕妇健康为必要;胎儿具有母体外存活性后(孕晚期,第24-28周),政府保护潜在生命的权益,除非母亲的生命或健康遭遇危险,否则禁止堕胎。根据“三阶段标准”,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德州限制妇女堕胎权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主张支持McCorvey的合法权利。此后,该判例在全美产生了广泛影响,“一刀切”禁止堕胎的州越来越少,各州在堕胎问题立法上普遍参照“三个阶段”标准。

那么,既然从法律到民意,都对堕胎有了相应的界定,“Tran提案”有何标新立异之处,以至于遭致如此激烈的反对?

“Tran提案”主张放宽对孕妇孕晚期堕胎的限制,其核心诉求有三个:首先,将孕晚期堕胎的“审核医生”数量从3名减为1名;其次,主张孕妇可以因精神健康(而不仅是身体健康)原因,选择在孕晚期堕胎;最后,将诊所列为孕中期(第二阶段)堕胎的合法场所,作为对有资质进行堕胎手术医院的补充。

该提案招致反对的主要是前两点,简单地说,“罗诉韦德案”只是给孕晚期堕胎留了可能性,但同时附以极其苛刻的限制条件,Tran想做的,是修正孕晚期堕胎的限制条件(“审核医生”的数量),同时补充孕晚期堕胎可能的发生条件(孕妇精神健康问题)。

“Tran提案”引来攻讦,有全美尤其是共和党在堕胎问题上走向全面保守这一时代背景。

近年来,美国多州出台了严格限制堕胎的法案。2015年,经时任德州州长、共和党人里克• 佩里(Rick Perry)签署,德州堕胎限制法案生效,禁止孕期20周以上的妇女堕胎,并对执行堕胎手术的诊所和医生进行严格限制。类似的,2017年底,肯塔基州年也曾试图推出“禁止孕期20周以上的妇女堕胎”的法案,虽然该法案暂时被联邦最高法“叫停”,但该州对堕胎持严重保守态度,全州只有一间诊所可提供合法的堕胎服务。

在此背景下,Tran逆势而动,丝毫不顾共和党执政州“孕期20周以上就不能堕胎”的声音,反而主张放宽对孕晚期(孕期24周以上)的堕胎限制,难免让共和党人觉得异常刺耳。“Tran 提案”出现后,共和党人斥之为“极端主义”,抓住机会对民主党人进行了严厉批评,议员卢比奥(Marco Rubio)等将“Tran提案”称为“合法杀婴”(legal infanticide)。

“堕胎权”与2020选战

那么,多个共和党州近年来“从严堕胎”的举措有依据吗?或者说,除了违了共和党的意,“Tran提案”果真就罪无可恕吗?

据专注生育问题的非盈利组织Guttmacher Institute统计:全美年龄位于15-44岁之间的女性堕胎率,在1973年至1981年之间出现了迅速的上升(由16.3‰升至29.3‰)。然而,从1982年到2014年,这一数据呈持续下降态势,由1982年的29.3‰最终跌至2014年的14.6‰。

这组数字非常有趣。从账面看,2014年的堕胎率和1973年相近,但考虑到1973年“罗诉韦德案”之前,堕胎在很大程度上是“难以见光”,实际堕胎率恐怕高于16.3‰,但时至2014年,全美各州堕胎合法已成主流,14.6‰的堕胎率相对符合现实。这就意味着:全美堕胎率在1973年“罗诉韦德案”后经过8年的短暂上升,此后便进入了长达20余年的下降通道,在2014年已逼近1973年低点,甚至实际上可能已经创造了历史新低——也就是说,美国并没有因为“堕胎变得自由”而发生更多的堕胎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数据均采自2015年以前,也就是说在德州、肯塔基州等堕胎限制法案生效前夕,全美堕胎率处于近半个世纪以来的新低;对“爱情冲动”的纠正和以经济问题为核心的生活压力,是女性选择堕胎的主要动机;98.7%的堕胎都发生在孕期第三阶段以前,孕晚期堕胎原本就只占堕胎总量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上述事实可推导出两个结论:第一,部分共和党执政州主张更为严苛的堕胎法案并没有大数据作为合理性支撑;第二,备受鞭笞的“Taran提案”没有太大的现实关照意义,即原本就只有极少部分堕胎孕妇选择在孕晚期堕胎。

那么,既是如此细末的“提案”,何以被“广而告之”,引得共和党高层无比震怒、民主党众高层战战兢兢?这背后的根源,恐怕还在于美国国内保守主义思潮的抬头,美国两党都将“堕胎权”视作2020选战的工具之一。

两党都想打好“堕胎”这张牌

共和党人在堕胎问题上的保守由来已久,副总统、共和党人彭斯就是一位激进的反堕胎主义者:早年担任印第安纳州州长期间,他签署过8项反堕胎的法案;他是美国会中最早且最为坚定的主张取消对美国计划生育联盟(Planned Parenthood ,主张保护妇女权益、支持合理堕胎)财政拨款的议员;去年2月,他再度发声称,美国应当“回复正统(restores life in America),在我们这个时代,堕胎应当永远停止”。

相较而言,总统特朗普对于堕胎虽然持保守态度,但其并非坚定的反堕胎主义者,“Tran提案”事件发生后,他仅用“糟糕”(terrible)来表达不满,对此,保守派媒体Conservative Review特意撰文《要赢下2020大选,特朗普必须对堕胎更强硬》(Trump must be stronger on abortion to win in 2020),批评特朗普在2016年竞选期间曾对堕胎“不够强硬”,提醒总统“从2020大选的全局出发”,坚定“反堕胎”立场。

与共和党不同的是,民主党始终主张保障女性合法堕胎权利。但受过去几年美国多州在堕胎问题上趋向保守的影响,民主党此次对于“Tran提案”也表现出高度的警惕:曾经与Tran联署提出该议案的民主党议员纷纷以“没有细读提案”为由退出联署;目前表态参选2020总统大选的民主党人士均对此表态谨慎、生怕踩雷,众议院议长南希则直接回应称“不清楚事态”;自由派媒体《纽约时报》“Tran提案”描述为两党2020大选的首战,《华盛顿邮报》也无不担忧地指出,拉尔夫·诺瑟姆(Ralph Northam)在“Tran提案”上的立场只会为特朗普连任提供助力,提醒目前表态参选2020的民主党人在该问题上“谨言慎行”。

也就是说,以共和党传统势力为代表的保守主义群体,不管判例或实际堕胎率的走势,都一如既往地坚持“反堕胎”这一原教旨主义,不容许任何形式堕胎行为的存在;而民主党虽主张保障妇女堕胎权益,但根据不同的时势情状,会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但两党都明白,“堕胎权”是一张牌,必须打好,围绕这张牌的博弈,在2020总统大选前夜,只会更为明显、激烈。

沦为炮灰的合理堕胎权益

在这一政党博弈中,Tran和她的提案一起,沦为了炮灰。没有人关心她到底想说什么,也不会有人关心她说的到底有没有合理性,但几乎所有人都会重复“孕期第三阶段堕胎是反人类的”——尽管该阶段堕胎的合理性,早在“罗诉韦德案”中就得到了伸张,且Tran并未主张无条件的孕期第三阶段堕胎。

一并蒙灰的,还有主张维护妇女合理堕胎权益的声音。事实上,美国多州出台严格限制堕胎法案后,全美堕胎权益保护组织曾于2016年发起一项运动,在全美范围内调配诊所和医生,鼓励具堕胎手术执业资格的医生去外州支援人手不足的诊所。

今年1月24日,《洛杉矶时报》以《60小时,50次堕胎:一个每月往返于德克萨斯州诊所的加利福尼亚医生》(60 hours, 50 abortions: A California doctor’s monthly commute to a Texas clinic)为题,讲述了一位加利福尼亚医生每月乘坐飞机去德州达拉斯县的诊所提供堕胎服务的经历。该医生说,全美约有1700家诊所每年为超过100万孕妇提供堕胎服务,在加州,有150多家诊所提供堕胎服务,只有5%的人居住在未配备堕胎服务诊所的县市,而在德州,相应的数字分别是“少于20家”和“43%”;医生说自己很清楚所谓的“堕胎危险告知书”是“伪科学”,“除了干扰患者外一无是处”,但德州法律规定医生必须照念,以至于她现在可以“全文复诵”;在堕胎动机上,绝大多数患者都将堕胎视作一次“弥补错误”和“重新开始”的机会。

该报道的作者 Soumya Karlamangla援引“全美堕胎联盟”(National Abortion Federation)的数据说,自1990年以来,已有11名提供堕胎手术的医生被反堕胎主义者攻击致死、26人被攻击致残,部分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加装了金属探测器、防弹玻璃并配备保安。而这位从加州来德州支援的医生,也从未得到过来自家庭的祝福:他的父亲曾以“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为要挟阻止她去德州执业。

笔者注意到,在Soumya Karlamangla赴达拉斯县跟踪采写的全程中,这位医生始终没有露脸、没有留下姓名。巧合的是,当年的“罗诉韦德案”,也正是发生在达拉斯县,案件的女主角“罗”也只是一个化名——哪怕时间已经过去了近50年。

    责任编辑:朱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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