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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毓贤:回顾胡适和徐志摩怎样谈白话诗

陈毓贤
2019-03-10 10:5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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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左)徐志摩(右)

徐志摩和胡适成挚友是他1922年从英国留学回国后的事。他次年六月第一次在胡适日记上出现,胡适当时自北大休假独身在南方,说朱经农带了徐的信来。不久徐回浙江奔祖母的丧,约胡适等一行人到斜桥观潮,胡适携了和他在杭州同居不久的曹诚英同去。十月胡适到上海一趟,常和徐与郭沫若论诗。继而徐和朱经农跟胡适回杭州玩了十天,与曹诚英一起泛舟,游西溪,看日出。率真的徐志摩带出了胡适童稚的一面。胡适写道他们有一晚到了平湖秋月,“人都睡了。我们抬出一张桌子,我和志摩躺在上面,我的头枕在他身上,月亮正从两棵大树之间照下来,我们唱诗高谈,到夜深始归。”过了数天,徐请他父亲到杭州和胡适相会。他们一起离杭州之前,曹诚英借了人家的厨房,以女主人姿态做徽州菜给徐与朱经农吃。

胡适日记上说他读了徐新近写的《天宁寺闻礼忏声》非常高兴:“志摩与我在山上时曾讨论诗的原理,我主张‘明白’、‘有力’为主要条件;志摩不尽以为然。他主张massively 是一个要件,但他当时实不能自申其说,不能使我心服。十二日我在上海沧州旅馆时,他带了一首《灰色的人生》来,我读了大赞叹,说‘志摩寻着了自己了!’……志摩对于诗的见解甚高,学力也好,但他一年来的作品,与他的天才学力,殊不相称……此次 《天宁寺》一诗,他说也是因为我赞叹《灰色的人生》,他才决定采用这种自由奔放的体裁与音节……英美诗中,有了一个惠特曼,而诗体大解放。惠特曼的影响渐被于东方了。沫若是朝着这方向走的;但《女神》以后,他的诗渐呈‘江郎才尽’的现状。余人的成绩更不用说了。我很希望志摩在这一方面做一员先锋大将。”

胡适认识徐志摩,离他开始倡导文学革命还不到十年,而这运动的争论核心是能不能用白话文做诗。据他《逼上梁山》一文说,他和赵元任1915年讨论中国文字为何难教,就认定了文言文是半死的文字。梅光迪路过康奈尔大学时力驳胡适此观点,愈驳愈激烈,胡适便提出中国文学必须革命。次年任鸿隽与友人在康奈尔附近的湖上摇船,遇风浪船翻了大家湿了衣服,作了一首四言诗寄给到了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究院的胡适,用了几个“死”字,引发胡适去信批评;而在哈佛的梅光迪则替任鸿隽抱不平,给胡适写信说:“……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任鸿隽写道:“如凡白话皆可为诗,则吾国之京调高腔何一非诗?……今且假定足下之文学革命成功,将令吾国作诗者皆京调高腔,而陶谢李杜之流永不复见于神州,则足下之功又何若哉!”笔战数月下来,胡适厘清了自己对白话文学的想法,1917年初在《新青年》发表了《文学改革刍议》。

胡适于1923年初写了一篇《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说近来白话短篇小说已很有成绩,鲁迅屡有佳作;散文很进步,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彻底打破了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戏剧和长篇小说成绩最坏,因仍没有人尝试。对新诗是这样评估的:“白话诗可以算是上了成功的路了。诗体初解放时工具还不伏手,技术还不精熟,故还免不了过渡时代的缺点。但最近两年的新诗,无论是有韵诗,是无韵诗,或是新兴的‘短诗’,都很有许多成熟的作品。我可以预测十年之内的中国诗界定有大放光明的一个时期。”

此前胡适对个别诗人的白话诗评论相当苛刻:“我所知道的‘新诗人’除了会稽周氏弟兄之外,大都是从旧式诗,词,曲里脱胎出来的。沈尹默初作的新诗是从古乐府化出来的……傅斯年,俞平伯,康白情,也是从词曲里变化出来的,都带着词或曲的意味音节……能偶容纳在新诗里,固然也是好事……新诗的声调既在骨子里——在自然的轻重高下,在语气的自然区分——故有无韵脚都不成问题……但是读起来自然有很好的声调。”(《谈新诗》,1919)对于自己,胡适说:“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在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天足的女孩子们跳上跳下,心里好不嫉羡。”(《尝试集》四版自序, 1922) 然而他觉得那些少年诗人的作品并不成熟:“(汪)静之是少年诗人中最有希望的一个, 又是未免有些稚气,又是未免太露……”(《蕙的风》序,1922)“康白情……受旧诗的影响不多,故中毒也不深……尝试的时代工具不能运用自如,不免带点矜持的意味……山哪, 岚哪/云哪,霞哪……竟成了新诗的滥调了。有些诗陷入‘记账式的例举’……(俞平伯) 努力创造民众化的诗。表现力薄弱,有些偏加上哲学调子的话,画蛇添足。平伯最长于描写,但偏喜欢说理……Robert Burns并不提倡民众文学,然而他的诗句风行民间,念在口里,沁在心里,不是‘理智化’的诗人做得出的。”(《评新诗集》,1922)

从他具体的评语可看出,胡适理想中的白话诗必须摆脱旧诗的格律,不一定押韵,句子可以长短不一,但读起来必须抑扬顿挫自然动听;既不能矜持,又不能太露;最忌滥调,记账式的列举或太理智化;最好能风行民间,念在口里,沁在心里。这何谈容易!然而徐志摩有几首白话诗达到了胡适的理想!

有趣的是胡适称赞徐志摩把白话诗解放了,次年却请徐志摩替他编的词选写序。徐回信说:“你编一本词选正合式,你有你的fine taste 与 critical insight……但你要我做序,我希望你不是开玩笑。我不懂得词。我不会做词。我背不得词谱,连小令和短调子都办不了。我疑心我的耳朵是粗鲁的……但那玲珑玉,玉玲珑,后庭前庭的劲儿我可没有得耐心……词的魔力我也狠觉得,所以我不狠敢看。你说词的好处是1)影像之清明,2)音节之调谐,3)字句之省俭;我以为词的特点是他的obvious prettiness, which is at once a virtue and a vice……sort of acrobatic art in literature……你以为可当新诗的灵药……做医生的应该谨慎些才是。”

胡适是喜爱旧诗词的,虽提倡白话诗,要证明用白话也能写出好诗,对旧诗词却仍恋恋不舍。原来徐志摩之所以没有受旧诗词“中毒”,没写缠过足的白话诗,是因他根本不会做旧诗词;对他来说词往往是炫人耳目的把戏。他刻意远离词,害怕沉溺在奇巧纤丽的词藻里自己作诗会矫揉造作起来。

此后徐志摩和胡适一同办新月书局和《新月》月刊,这里就不必赘言了。

徐志摩1931年尾逝世。那一年,他到北大教英文,和陈梦家等创办《诗刊》季刊,又在北平女子大学兼职。陆小曼不愿离开上海,他只好北平上海两头跑,在北平时借住在胡适家。胡适三月的日记有这么一则:“晚上与志摩谈。他拿T. S. Eliot的一本诗集给我读,我读了几首……丝毫不懂得,并且不觉得是诗。志摩又拿Joyce 等人的东西给我看,我更不懂。又看了E. E. Cummings的 is5,连志摩也承认不很懂得了……志摩说,这些新诗人有些经验是我们没有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平常标准来评判他们的作品。我想,他们也许有他们的特殊经验,到底他们不曾把他们的经验写出来。志摩例举现代名人之推许T. S. Eliot,终不能教我心服。我对他说:‘不要忘了,小脚可以受一千年的人们的赞美,八股可以笼罩五百年的士大夫的心思!’”

《诗刊》创刊号登载了徐志摩一首非常长的诗,长达四百行,题为“爱的灵感”,是献给胡适的,前言道:“下面这些诗行好歹是他撩拨出来的,正如这十年来大多数的诗行好歹是他拨出来的!”胡适读了,在日记上淡淡地称这是徐志摩的一篇杰作,他用笔校改了数处。

此诗从头到尾是一个人讲话,第一句是“不妨事了,你先坐着吧”,自嘲的口气令人想起Robert Browning 的“My Last Duchess”。那首诗里的公爵请客人坐下,听他介绍墙上油画中他已逝的前妻;此诗却是一个女人临终对离异的情人告白。她说:

你让我说,/我只要你睁着眼,就这样,/叫哀怜与同情,不说爱……//在你我这最后,怕是吧,/一次的会面,许我放娇,/容许我完全占定了你……//我是个平常的人,/我不能盼望在人海里/值得你一转眼的注意……//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真奇怪,/心窝里的牢结是谁/给打上的?为什么打不开?……//前缘,/孽债,不知到底是什么?……//我不是盲目,我只是痴……//我可以,我是准备,到死/不露一句……//没有朋友,离背了家乡,/我投到那寂寞的荒城,/在老农中间学做老农,/穿着大布,脚登着草鞋,/栽青的桑,栽白的木棉,/在天不曾放亮时起身,/手搅着泥,头戴着炎阳,/我做工,满身浸透了汗,/一颗热心抵挡着劳倦……//你踞坐在荣名的顶巅,/有千万人迎着你鼓掌,/我,陪伴我有冷,有黑夜……//你奇怪吧,我有那能耐?/不可思量是爱的灵感!……//但我/总得感谢你,因为从你/我获得生命的意识和/在我内心光亮的点上……//你的“懂得”是我的快乐……//我方才/说过我怎样学农,怎样/到灾荒的魔窟中去伸/一支柔弱的奋斗的手,/我也说过我灵的安乐/对满天星斗不生内疚。/但我终究是人是软弱,/不久我的身体得了病,/风雨的毒浸入了纤微,/酿成了猖狂的热。我哥/将我从昏盲中带回家,/我奇怪那一次还不死,/也许因为还有一种罪/我必得在人间受。他们/叫我嫁人,我不能推托……//我做了/新娘,我还做了娘,虽则/天不许我的骨血存留……//我早准备死,/怀抱一个美丽的秘密,/将永恒的光明交付给/无涯的幽冥……

这首怪异的长诗向来没受多大关注,然而经胡适和他同父异母哥哥的妻妹曹诚英的恋情曝了光,我们若把它解释为深知内情的徐志摩代她倾说心声,或许不离谱。九十年代沈卫威替胡适作传,和他的外侄孙程法德联络上,据程法德的父亲说:曹诚英1923年和胡适发生关系后怀了孕,胡适想同江冬秀离婚而同她结婚,因江冬秀以母子同亡威胁而作罢。曹诚英有了孕这话是可信的,不然胡适1923年末频频和曹诚英的前夫胡冠英通信,次年初匆匆地到天津和在友人陪同下的胡冠英会面,又托徐志摩到杭州去找曹诚英,都难以理解。假定如此,胡适此时的情诗,包括1923年十二月的《秘魔崖月夜》(“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也都可对号入座。徐志摩写《爱的灵感》时,曹诚英已从杭州女师大转入国立东南大学读农科,缠过足的她毅然和男同学一起到田间操作;当时女子学农的不多,而诗中人明知自己和情人地位悬殊不亢不卑,非常倔强,和我们在胡适日记以及其他文献上认识的曹诚英相对应。据说胡冠英和曹诚英离婚,主因是她三年未孕,一向谨慎的胡适也许因此万万没想到她会怀孕。诗中提到她哥哥,曹诚英确实有位很爱护她的哥哥;她是否有第二次短暂的婚姻?徐志摩理应不必无中生有;至于胎儿是打了或是流产,则无从稽考。曹诚英1934年经胡适推荐到了他的母校康奈尔大学研究遗传育种,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农业教授,对改进马铃薯有贡献。读者若不知道此诗背后的“特殊经验”,读了也许有点莫名其妙。

徐志摩此时的处境,七月有两封信袒露无遗。他向张慰慈诉说:“我这一年也不知那来的晦气,母亲死还不算,老头子和老家闹得僵绝,乌烟瘴气谁都受罪。又犯了驿马命,南北奔波八次之多,钱花得九孔十穿,掩补都来不及。更难受的是小曼还跟我打架,我上海实在不能住,我请她北来她不肯……我想想她也有苦衷哪……我真有些回顾苍茫,悲观起来了……”他七月七日给林徽因的信说:“我回家累得直挺在床上,像死人——也不知哪来的累。适之在午饭时说笑话,我照例照规矩把笑放上嘴边,但那笑仿佛离嘴有半尺来远,脸上的皮肉像是经过风腊,再不能活动……忽然诗兴发作……得了一首,哲学家上来看见,端详了十多分钟,然后正色的说:‘It is one of your very best。’但哲学家关于美术作品只往往挑错的东西来夸,因此,我还不敢自信,现在抄了去请教女诗人,敬求指正!”附上的诗为《你去》:“你去,我也走,我们在此分手。你上那一条大道,你放心走……我站在此地望着你……我要认清你远去的身影……你不必为我忧虑;你走大路,我进这条小巷……再过去是一片荒野的凌乱……但你不必担心,我有的是胆……更何况照澈我的心底,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

梁思成与林徽因

如众周知,徐志摩在英国留学时爱上了林徽因,决意和结发妻子离婚;怎知林徽因要接受父亲替她安排的婚姻,嫁给徐志摩恩师梁启超的儿子。徐志摩即把感情转陆小曼,把她想象成完美的伴侣,求胡适说服父亲让自己和离了婚的陆小曼成婚。不料婚后娇生惯养且多病的陆小曼不得公婆意,且染上鸦片瘾,加以徐家财力骤然衰退,两人便不断发生摩擦。徐志摩不是个善于压抑的人,对林徽因的爱意复萌;他和胡适同是情场失意人,此时却更像曹诚英,是默默苦恋而急需“爱的灵感”的一方。

相信胡适为曾替徐志摩追求陆小曼推风助浪是很内疚的。徐志摩十一月飞机失事身亡,他震惊悲恸之余写悼文,重点居然是替死者的第二次婚姻辩护,说:“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他的失败,也应该使我们对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与同情……”继而胡适写了一首诗,描述他怎样在书房含泪不忍推开徐志摩心爱的猫,连同一封写给徐志摩却未完成的信,交给《大公报》发表:“我读了《诗刊》第一期,心里很高兴……新诗前途乐观,因为《诗刊》的各人抱试验的态度,这正是我在十五年前幻想提倡的一点态度……梁实秋给你的信(创刊号),我读了颇有点意见……实秋说:‘新诗实际就是中文写的外国诗’……我当时希望——我至今还继续希望的是用现代中国语言来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思想,情感的诗……”胡适在文后附了几句:“收信的志摩已死去二十天了。我今天检看原稿,不忍再续下去了……”他赶紧发表此信,无非要强调徐志摩的“失败”并不能掩盖他在文学上的成就。

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可引用Matthew Arnold一句诗概括:“在两个世界间游晃,一个已死,另一个生不出来。”他们事事须自己摸索,包括怎样待人待己才合情合理,而文学是他们在这两个世界间一起研讨航线的工具之一。徐志摩之死,对胡适来说,不仅仅是失去了一位文坛爱将,更痛失一个同舟共济的伙伴。

没有白话文学,也许就没有五四运动。年轻人能够用现代的语言表达思想和感情,促使他们一下子摆脱了许多旧时文人惯有的思维与习气,加强了对自己感知的信心,新思想才得以迅速地蔓延;即便是鲁迅,也是改用白话写小说才触动到广大读者的。今年是五四运动一百年周年,回顾白话文学的发展,我私下认为,当下白话诗大放光明的领域恐怕不在白纸黑字上,而在流行歌曲中。我们若做个调查,问现在最出色的诗人有哪几位,一般读者恐怕连一个都指不出来;可是问最出色的歌手是哪一些,都会举出两三位,中外皆然。201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给了Bob Dylan,就是承认现在最有成就的诗人,不少在流行歌手的行列中;他们捕捉了自己——甚至于一整代人——的感触,融入歌里。当然,有些流行歌曲的词并不重要,靠旋律和节奏引人入胜,但一般来说,歌中的语言是很关键的。诗词有优劣,流行歌曲也有优劣,传世的宋词不正是那时候流行歌曲的词吗?当下的流行歌曲虽然很少先有谱再填词,但音乐的格式催使作词的人(往往就是歌手)用精炼的文字,动人的意象,表达思想感情;而词赋以音乐性后,便易于传诵,这不就是传统词谱的功用吗?替流行歌曲作词最大的制约是必须大众化,不能用晦涩的字或太难懂的比喻,更不能任意像《爱的灵感》那样写“特殊经验”,然而曲高和寡自古以来就是文人作诗文的一个考虑。

胡适鼓励徐志摩研读宋词,是因他领悟到新诗和宋词有密切的亲缘关系;他也许并没意识到刚刚兴起的留声机所播放的“时代曲”,与新诗和宋词也有密切的亲缘关系。他另一位好友赵元任在这方面就比胡适更先进,兴致勃勃地为胡适的白话诗谱曲,也为徐志摩的《海韵》谱曲。刘半农写的《教我如何不想他》经赵元任谱曲后风靡一时。

    责任编辑:饶佳荣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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