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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5-01-13 16: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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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治理占用、堵塞、锁闭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充电等突出问题,区安委办、区消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力量全覆盖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隐患,最大限度提升全区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四乡两街、消委会其他行业部门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调度、实施,确保责任落实。

三、整治范围

从即日起至3月底,以居民小区为主,覆盖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

四、整治内容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1月10日至15日)

各物业企业、四乡两街,利用小区楼道、公告栏、社区活动中心等显著位置积极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利用微信群向辖区居民发放消防安全提示,警示。

消防大队、公安、住建等部门等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夜间消防车通道堵塞严重的小区每周开展1次,违法告知卡发放工作。提醒居民如因占用消防通道导致火灾发生后救援受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拒不整改,违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场局针对销售门店发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告知卡,从源头上提醒居民正确使用、停放电动自行车。

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定时播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导致火灾发生的案例警示片,视觉上让群众有所触动。

(二)精准管控(1月16日至3月底)

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每晚18至20点高峰时段,在小区入口利用喇叭循环播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提示,巡逻劝阻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对不听劝阻的车辆进行登记。

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四乡两街工作人员每晚18至20点高峰时段,在小区入口利用喇叭循环播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提示,巡逻劝阻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对不听劝阻的车辆进行登记。

针对不听劝阻的车辆,消防大队会同公安分局、属地乡街对违规车辆下发违法提示通知书,并记录违规停放次数。

(三)违法处理(2月16日至3月底)

针对多次违规停放、不听劝阻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拖走该车辆至消防大队,并依据法规进行200元以下处罚,进行教育。

针对多次堵塞消防通道、不听劝阻的汽车车主,依据

《消防法》第六十条进行500元以下处罚,并拖走该车辆,联合交警大队对车主进行教育警示。

(四)集中曝光(1月16日至3月底)

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设置专项整治行动专栏,每周曝光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乱停乱放且屡教不改的电动自行车、汽车车牌号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居民自觉遵守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氛围。

下花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福地下花园

中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委宣传部

运营 | 下花园区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下花园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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