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录6719人!2025贵州省考公告发布!

2025-01-16 10: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月16日

贵州省公务员局发布

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

县、乡四级机关

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

(人民警察)公告

↓↓↓

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

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招录计划

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6719人,其中公务员职位5521人、人民警察职位1198人。

(二)职位信息

1.公务员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2.人民警察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者可通过“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查阅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资格条件及职位计划等。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2)。

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

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00至1月21日17:00,报名网站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贵州省2025年度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5年1月17日至1月20日期间,每日10:00、14:00及19:00对报名情况进行更新,供报考者参考。报考者可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拟报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于2025年2月中旬前公布全省报名成功的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成功的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00至1月23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各招录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月2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1月21日17:00至1月2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但已审核通过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考区的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时间截止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个人基本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当地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5年1月17日9:00至1月24日17:00期间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职位)考试费100元/人;还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审计系统县级单位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向招录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所报考的考区进行改报,不能跨考区改报。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申请退费的时间为2025年2月5日9:00至2月8日17:00。

本次招录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5年度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退费前将发送短信进行提示。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不予退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所在考区的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5年3月1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5年3月15日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5年3月16日9:00—11:00

笔试共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1.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1)

2.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2)

3.贵州省66个脱贫县名单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3)

4.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4)

5.贵州省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5)

6.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原标题:《招录6719人!2025贵州省考公告发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