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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新生婴儿遗弃在医院三年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2025-01-17 11: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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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遗弃儿童案件,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芳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南明区法院

2021年5月,被告人黄某芳在贵阳市某医院产下一名非婚生婴儿,因该婴儿患有疾病,出生次日便被送往贵阳市另一家医院治疗,后被告人黄某芳因医药费等问题将婴儿遗弃在医院。2021年7月中旬黄某芳自行到外省务工,一直未对婴儿尽抚养义务。2023年2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此立案侦查。2024年9月11日南明区检察院向南明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同日受理该案。2024年10月18日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南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芳为逃避抚养责任,将自己刚出生的婴儿遗弃在医院长达3年有余,其行为罔顾母子亲情,既违背了人类伦理道德底线,又为我国法律所严厉打击,情节恶劣。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综合被告人黄某芳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对黄某芳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提醒,遗弃婴儿不仅仅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更深深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小生命,也刺痛了社会的良知。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个孩子都是社会的未来。每个人都应当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生命权和生存权,共同营造和谐、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

另据了解,黄某芳的孩子已被其家人接回照料。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沈轲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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