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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进行时|互惠互利?真相竟是非法集资
说起民间标会,各位市民朋友或许都略有耳闻,其也被称为“互助会”,是民间的一种信用互助形式,会头会拉来几十、上百人组成一个标会,会员按照要求每月缴纳一定的会钱。当有资金需求时,可以在标会借钱以解燃眉之急,不需要借钱就可以放着赚取利息。但是,这样的民间标会,看似不错,却存在着非法集资的风险。近期,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民间标会引起的非法集资案件。
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被告人丁某以组织民间标会、借款并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在平潭地区向王某某、高某某等50余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共计3760194元人民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74874元人民币。
2024年11月,平潭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检察官说法
前面案例中提到的民间标会,就是在平潭地区非常常见的非法集资的作案手法,以宣传民间互助、高额收益为诱饵,借“互助”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这些所谓的标会往往在初期阶段能够正常运转,但到了后期,随着资金流的吃紧,资金链断裂,所谓的标会无法正常运行,即出现“倒会”现象,致使大量群众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给广大公众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实际上,这种民间标会形式的非法集资虽然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这类犯罪往往都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
特点一:“高回报”式诱惑
近年来,平潭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多起民间标会引发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在同类案件中,其特点均以简单流程、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周围人员的眼球,让参会者深陷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不特定人参加标会。参会人员在有经营生意、建房等大额资金需求时进行投标,按月偿还本息。
特点二:“滚雪球”式发展
民间标会引发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极具欺诈性,所谓的“会头”打着互助互利的旗号,开展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会头”以介绍、游说的方式向周围亲朋好友大肆吹捧其组织成立的互助会,以亲缘关系为主导,入会会员呈树杈分支状发展,即先从“会头”的亲朋好友发展,再由亲朋好友向各自的亲友扩散。通过这种“滚雪球”的方式鼓动更多人参与其中,使标会规模不断壮大。
特点三:“排山倒”式风险
民间标会参与人员众多,一般能在短时间内收集到大量资金。但“会头”往往是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挥霍而非生产经营。之后,“会头”为了弥补资金缺口,采取不断发展会员、增加会数的方式来“拆东墙补西墙”,但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因无法支付到期会款而潜逃,即俗称“倒会”。“倒会”往往使得许多家庭一夜之间陷入经济困境,群众的恐慌情绪极易被激化升级为社会治安问题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民间标会并非正规的金融活动,其背后潜藏着非法集资的风险。非法集资犯罪所具有的高利诱惑性、宣传公开性、手段欺诈性等特点,在民间标会的运行中一般都会有所体现,只要我们擦亮双眼,不贪图小利,就能有效抵御此类违法犯罪的侵害。春节将近,不法分子也会利用亲友团聚之时宣传其组织的各种标会、互助会。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平安、快乐过年。
原标题:《防非进行时|互惠互利?真相竟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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