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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恋爱半年发现“未婚夫”已婚已育,法院:男方赔偿抚慰金2万元
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王某隐瞒已婚事实与陈女士同居备孕,法院认定其侵害女方人格权,判决王某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并返还此前陈女士赠与的1.5万元。
澎湃新闻编辑:张琳 实习生:刘培枫 素材来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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