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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答记者问

2025-02-20 15: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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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三核引领 烟台担当”主题系列第五场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智,烟台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贾赵勇,烟台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科科长姜晓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胶东在线:科技创新平台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能够吸引和集聚大量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请问,除了“人才飞地”外,目前烟台市科创平台建设和下步规划具体情况如何?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智——

近年来,市科技局秉承“以一流平台凝聚一流人才”的理念,积极打造“战略科技平台、科技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人才载体平台”符合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创平台体系。2024年,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发布了《推动创新链赋能产业链构建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工作计划》,省级以上科创平台较去年增加24家,总数台达到447家。其中,烟台市省实验室建设保持全省前列,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烟台召开,2家省实验室入选省人才效能提升示范平台试点单位。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省实验室争取各类项目60项,解决企业“卡脖子”技术35项,新药创制省实验室争取各类项目30项,并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今年,市科技局将持续推进落实《推动创新链赋能产业链构建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工作计划》,做优做强100家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赋能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聚焦重大合作平台搭建工作,一是推动东方航天港研究院建设,为“东方慧眼”星座和空天信息产业化应用提供科技支撑,助力完善烟台航天产业链条、探索实现产业闭环、提升产业链创新发展水平。二是推动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在烟建设,积极筹备召开中日韩创新合作大会暨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启动仪式系列活动,助力三国科技人才交流合作。

中国网:市科技局发布了最新的“人才飞地”政策和“共引共用博士”政策,请问,围绕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烟台市人才政策还有哪些优化和调整?

烟台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 贾赵勇——

近年来,全市人才工作坚持紧贴产业链布局人才链,通过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让各类人才在烟台舒心生活、安心工作、专心发展,加快构建“以产聚才、以才兴产、产才融合”发展格局。除了刚才市科技局发布的“人才飞地”和“博士共引共用”两个政策文件外,围绕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还重点优化了三类政策。

优化青年人才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重点优化升级企业青年人才补贴政策,企业博士补贴由最高36.8万元升级到44万元,企业硕士补贴由最高17.2万元升级到22万元,企业本科生补贴由最高8.6万元升级到11万元,企业专科生补贴由最高2.08万元升级到3.8万元。

优化技能人才政策。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覆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普惠性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对企业自主培育的符合条件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每人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6000元、8000元一次性补贴。

优化高端人才政策。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的意见》,将扶持创新、创业两类扩展为扶持全职创新、兼职创新、创业企业、创业项目、经营管理、产业技能、蓝色领军、海外领军8类,将每5年扶持200人增加至每年扶持300人,同时探索设立黄渤海新区专项,市、区联动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强化扶持力度,全面构建涵盖各行各业、具有烟台特色、符合成长规律、富有竞争优势的市级人才工程体系。

中国山东网:如何确保《烟台市省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实施办法》能够有效促进博士的引进、成长和留存?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科科长 姜晓——

《实施办法》出台前,市科技局对科技型企业人才引进问题开展了调研,尤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博士引进面临两大难题:一是难以找到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的专业人才,二是企业给予的人才待遇较低,缺乏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又处在产品研发生产的关键阶段,对专业人才有迫切需求。所以结合烟台市实际拟定了《实施办法》,政策将从以下4个方面促进博士的引进、成长和留存。

为引进博士提供明确政策法律保障。通过政府监督,共引共用博士、省实验室、合作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期限、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确保三方之间的合作有明确的法律保障。

为引进博士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共引共用博士可叠加享受省实验室、合作企业及地方三方引才待遇,包括省实验室按照助理研究员标准每人每年发放20万元(税前)基本工资,合作企业承担每人每年不少于20万元(税前)绩效工资等,明确引进博士最低工资标准。

为引进博士建立全面职业发展通道和晋升机制。让博士在省实验室和企业之间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例如,在引进后3年管理期内,引进博士可以在合作企业全职工作,同时人事关系放在省实验室,并通过合作企业参与职称评审、晋升,科研成果归属根据实际情况三方自行协商,期满后,由引进博士自主选择到省实验室或合作企业工作。

为引进博士提供精准的展现自己的平台。前期《岗位需求目录》将面向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征集,经论证后发布,确保引进博士可以充分利用所学专业,发挥自身最大价值。同时支持省实验室与合作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提供帮助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原标题:《权威发布丨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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