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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一区发布多个征地预公告

2025-03-07 08: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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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蚌山征预告〔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燕山乡燕山村、燕山村6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燕山乡燕山村6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燕乡路(燕南路-雅郢路)项目建设,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燕山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燕山乡人民政府、燕山村村民委员会、燕山村6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内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蚌埠市蚌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gshan.gov.cn/)。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燕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亭,联系方式:0552-711710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蚌山征预告〔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燕山乡岗北村、岗北村7、8、13组,机场新村、机场新村3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机场路,南至姜顾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坤和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迎宾大道东侧、坤和路南侧地块项目建设,用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仓储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本次拟征收土地(仓储用地)为蚌埠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蚌埠市城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3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燕山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燕山乡人民政府,岗北村村民委员会,岗北村7、8、13组,机场新村村民委员会,机场新村3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内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蚌埠市蚌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gshan.gov.cn/)。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燕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亭,联系方式:0552-711710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蚌山征预告〔20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燕山乡金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金圩村土地,南至金圩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金圩村土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黄山大道南侧、迎宾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建设,用于陆地水域、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燕山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燕山乡人民政府、金圩村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蚌埠市蚌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gsh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燕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亭,联系方式:0552-711710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蚌山征预告〔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燕山乡雅郢社区居委会、燕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燕山乡雅郢社区居委会、燕山村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城南消防站北侧道路项目建设,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燕山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燕山乡人民政府、燕山乡雅郢社区居委会、燕山村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居)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蚌埠市蚌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gsh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燕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亭,联系方式:0552-711710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蚌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蚌山征预告〔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湖山社区居委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湖山社区居委会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春晓路(水蚌街-解放路)项目、水蚌街(春晓路-宏运路)项目建设,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湖山社区居委会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及村(居)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蚌埠市蚌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gsh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湖滨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艳艳,联系方式:0552-312743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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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蚌埠一区发布多个征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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