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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驴肉火烧中掺杂马肉,餐饮店店长获刑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通报,某餐饮店店长赵某为降低成本,在驴肉火烧中掺杂价格更低的马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责任编辑:周琦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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