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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来了!两部门发文推进虚拟电厂发展

2025-04-11 19: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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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条件日益成熟、作用日益显著、需求日益增长。为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充分发挥调节作用。坚持统一认识,明确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功能定位。坚持开放包容,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坚持安全可靠,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坚持多元参与,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

虚拟电厂的定义: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虚拟电厂的功能定位:虚拟电厂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在系统运行方面,可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在需求侧管理方面,可组织负荷资源开展需求响应。在市场交易方面,可聚合分散的资源参与市场交易。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指导意见》从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持续提升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提高虚拟电厂安全运行水平、推动虚拟电厂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五方面部署13项重点任务。

其中,就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指导意见》提出,省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在发展规模、业务类型、运营模式、技术要求等方面作出安排,针对省级、地市级电力调节需要,培育不同特点的虚拟电厂主体,完善虚拟电厂发展体系,围绕聚合分散电力资源、增强灵活调节能力、减小供电缺口、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场景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鼓励能源企业、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

《指导意见》要求,积极落实“两新”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虚拟电厂提供低息贷款、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等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要结合虚拟电厂建设、运行情况,适时总结先进项目和经验,做好推广工作,及时完善考核等相关政策。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虚拟电厂相关支持政策、标准规范和市场化运营机制等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培育先进虚拟电厂运营商,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原标题:《“施工图”来了!两部门发文推进虚拟电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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