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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这四类人员可再迁回农村户口了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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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正式生效

新规为原农村户籍人员

开辟了“返乡落户”通道

并规定回迁人群、条件等

根据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承包地,自留地等),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包括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满足条件的四类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回农村。

1. 因升学迁出的学子条件:大学毕业后未在城市稳定就业的(需提供未就业证明),且原户籍为农村。

2.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条件:非农户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农村户口证明,且在村内有宅基地或承包地。

3.原籍仍有宅基地的进城农民条件:宅基地房屋未倒塌。且三分之二村民同意(需签字表决)。

4.退伍军人“无条件回迁”条件:服役期间户口迁出,退役后可凭退伍证直接回迁。

来源 | 三湘都市报

原标题:《5月1日起,这四类人员可再迁回农村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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