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以案说法丨买卖假毕业证,换来的不是捷径而是刑期

2025-06-18 21: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又是一年毕业季,

有人忙着迎接即将到来的高校生活,

有人却想用假证“弯道超车”,

但学历可以伪造,

人生却不能造假,

别让假证件毁了真前程!

小宏为了让大专学历的两个弟弟顺利报考医学类本科院校,便找到了“专业办证”的阿杜,让他伪造两本卫生学院的毕业证,专业都选择中药学。

“两个弟弟都不是学医的,我怕他们原本专业不对口,无法报名医学院校,就提前准备这个毕业证,这样他们就可以用这本毕业证去申请。”

小宏如是说。

阿杜通过微信

收了小宏400元人民币,

制造好假证之后,

邮寄到小宏住处的菜鸟驿站。

阿杜通过微信接收客户购买假毕业证、假户口本、假离婚证、假产权证、假印章等订单,并转发给“上家”,待“上家”制作完成后,阿杜再将伪造内容发给客户,并通过微信接收相关费用。

经查明,

阿杜伪造、买卖

国家机关证件7本、

国家机关印章3枚;

伪造公司印章2枚、

事业单位印章3枚。

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公权力的象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法治权威,更将给个人及社会带来巨大危害。每个人都应恪守法律底线,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主动抵制、举报伪造、买卖假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同时,花钱买假证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学历是知识与能力的凭证,亦是个人诚信的象征。伪造毕业证件不仅欺骗社会,更是对自身人格的贬损。学生或求职者应杜绝“走捷径”的心态,莫因一时侥幸,毁掉人生信誉与前程。唯有脚踏实地、诚信求学,方能收获真正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未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名称均为化名)

原标题:《以案说法丨买卖假毕业证,换来的不是捷径而是刑期》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