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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遇纠纷?学会这几招不怕开发商"套路"
终于盼到交房日,开开心心去收房,却被告知车库、车位、储藏室不能一并交付?满心期待瞬间凉了半截!
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业主都懵了:这些附属设施到底该不该交?开发商拒绝交付该怎么办?别急,今天北京吉坤律师事务所的房产律师就给你讲个明明白白!
一、车库车位到底该不该交?关键看这两点
1. 看合同约定,白纸黑字是关键
房屋附属设施(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是否交付,首先要看购房合同里怎么写!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房屋连同附属车位、储藏室一并交付",那开发商就必须按约定执行!
真实案例:李女士买房时,合同写明赠送地下车位,交房时开发商却拒绝交付,律师介入后开发商立即履行合同!
2. 没约定也别慌,法律给你撑腰
就算合同没写,也不代表开发商就能随意扣留附属设施!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附属设施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部分,或者交易过程中已形成"默示交付"约定,开发商同样有义务交付!
胜诉案例:王先生购买的别墅附带专属花园,虽然合同未明确,但法院最终判定花园应随房屋一并交付!
二、开发商拒交?三步教你强势维权!
1友好沟通,留存证据
发现附属设施未交付,先和开发商沟通,要求其按约定交付。务必保留书面证据(微信、短信、邮件、录音等)!
2发函催告,明确底线
若沟通无果,委托律师发送书面催告函,要求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交付,并告知拒绝交付的法律责任!
3起诉维权,强制执行
开发商仍拒不交付?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开发商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维权成功关键:证据!证据!证据!
所有沟通记录、合同文件、宣传材料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务必妥善保管!
三、律师支招:收房避坑指南
签约前确认权属
购买前核实车位产权归属:是开发商所有、业主共有还是人防车位?产权清晰才能避免纠纷!
合同条款写清楚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卖方未按时交付车位,需按每日XX元支付违约金",用条款约束开发商!
✅收房时仔细查验
收房时不仅要检查房屋,还要核对车位编号、储藏室位置等,发现问题当场提出并要求整改!
交房本是喜事,别让附属设施问题破坏好心情!遇到纠纷别退缩,合理维权才能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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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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