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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售卖“右美沙芬”牟利,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2025-06-26 15:01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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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一男子私下售卖数板镇咳药物右美沙芬,被判贩卖毒品罪。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案件。

检察机关介绍,右美沙芬是一种镇咳药物,常用于咳嗽治疗中,但因大量服用有成瘾性,危害身心健康,2024年7月1日起已被列入管制,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这也意味着,右美沙芬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受到严格法律规制,不允许随意买卖。

2024年11月26日,民警从快递处查获寄递右美沙芬药片4板,顺着寄送地址找到售卖该药的王某某。王某某到案后交代,他自身是个滥用药物的“瘾君子”,日常会过量服用右美沙芬来寻求“上头刺激”,年初在外网购入一批右美沙芬药片,为了赚点小钱,自己服用的同时又加价数倍向外售卖。几天前,经网上沟通联络转账,王某某将4板共48片右美沙芬寄往上海。案发后,民警在王某某家中查获数板右美沙芬。

检察官审理本案后认为,王某某自身本就存在药物滥用的情形,在明知右美沙芬被列管的情况下,仍将非法获取的右美沙芬贩卖给滥用药物的个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2025年5月29日,虹口区法院审理本案后,采纳区检察院意见,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将缴获毒品及犯罪工具一并没收。

检察官提醒,是药还是毒,往往只在一念之间。被用于医疗用途,右美沙芬是治病良药,若被滥用,它就是让人成瘾的“毒品”。我国对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规制,大家必须正视毒品的危害,使用药物时,须经正规渠道获取、遵医嘱正确服药。

    责任编辑:徐祯曜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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