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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法 “说”点理】遭遇培训陷阱,学费打水漂如何维权?
培训机构出现虚假宣传、敷衍教学培训地点随意变更
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
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运营等问题时
消费者可以怎样维权?
盘小法来支招!
教育培训中常见的问题
虚假宣传
很多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吸引学员,会夸大教学效果、师资力量等,但实际与宣传严重不符。比如,承诺“包过”却无法兑现,或者师资与宣传的不符。
教学质量问题
学员发现教学质量与预期相差甚远,如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学设施简陋、课程设置不合理等。
霸王条款
学员要求退费时,培训机构常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比如,合同中约定的退费条件苛刻,或者以学员违约为由扣除高额费用。
经营不善
部分培训机构因资金链断裂、管理混乱等问题陷入经营困境,导致无法正常开展教学。常见情形包括:突然停课、频繁更换场地、拖欠教师工资等,甚至出现“卷款跑路”的极端情况。
经营者能否以“不退不换”的条款为由拒绝退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教育培训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培训合同的履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适于强制履行,教育培训合同中设置的“不退不换”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了机构责任、加重了学员责任、限制了学员主要权利,教育培训机构依此拒绝履行退款义务于法无据。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因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及时依法清算。经营者依法应当清算但未及时进行清算,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经营者的清算义务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生纠纷时怎样应对?
收集证据:整理培训合同原件,重点标注授课内容、退费条件等关键条款;保存缴费凭证包括转账记录、收据和发票;记录实际授课情况,保留课表、签到表和师资变动证明;备份与机构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微信聊天、邮件和通话录音。
维权处理:首先与培训机构协商,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提出退费诉求并保留沟通证据;协商无果后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情况,同时向当地教育局举报机构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机构虚假宣传等问题。
司法解决: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退还培训费用及利息损失;胜诉后如机构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及诈骗等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给经营者:教育培训机构应与学员订立规范的合同,主动提供收据和发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约定“概不退款”等违法违规内容,限制学员权利,而应当通过提高培训质量,打造教育品牌从而赢得市场认可。
给消费者:
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请尽量签订书面合同,重点关注课程优惠、有效期限、转让、终止服务、退费、违约责任等条款。
对于格式合同约定不明的部分,消费者可以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增加特殊约定条款;及时向教育培训机构索要收据、发票等支付凭证。必要时,消费者可以请教育培训机构明确合同签订主体、服务提供主体与预付款收款主体的名称及关系,并留存相关证据,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在缴费时,避免一次性缴纳长期学费,优先选择按学期或按月缴费方式,需注意留存历次消费记录,同时注意保留与教育培训机构沟通的记录,如请假、调课、延期、退费等的沟通证明,定期核对机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书面形式沟通并保留证据。
供稿:民二庭
制作:政治部
一审:敖梦情
原标题:《【“盘”点法 “说”点理】遭遇培训陷阱,学费打水漂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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