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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两讲、云上法庭、巡回审判......,安康法院多元解纷有妙招

2025-07-10 18: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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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康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巡回审判”“云上法庭”“一说两讲”等创新举措,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生动的司法实践,不仅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更通过“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示范效应,让司法服务既有法治力度又有人文温度。

“巡回审判+现场调解”巧解租赁纠纷

01

7月4日,汉滨法院瀛湖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瀛湖镇青春村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2022年10月,被告唐某为发展种植产业,急需场地存放农具和临时居住,便与原告刘某达成口头协议,租用刘某位于瀛湖镇青春村的一楼三间房屋,约定每月租金500元,但未明确租赁期限。起初,唐某都能按时支付租金,但从2023年6月起,他却不再按约支付。经刘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支付拖欠的8000元房屋租赁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刘某认为自己租房给唐某,对方却拖欠租金,情理难容;唐某则有自己的难处和想法。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把“流动法庭”设在争议所在地村委会,通过公开审理与现场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处理此案。

庭审当天,村委会门口的院落被临时改造成简易法庭,吸引了众多村民赶来旁听。在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先是分别与原被告“背对背”沟通,倾听各自的诉求和难处,再组织双方“面对面”交流。

针对被告唐某,承办法官从契约精神、诚实守信原则等方面入手,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让唐某明白按时支付租金是应尽的义务,拖欠租金不仅违背了当初的约定,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经过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唐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表示愿意支付剩余租金;刘某也体谅到唐某的实际困难。最终,双方于7月4日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唐某当场将剩余租金全部支付给刘某,两人握手言和,一场持续多月的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异地合伙起纠纷,“云上法庭”促和解

02

7月2日,旬阳法院甘溪法庭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云上法庭”平台,成功化解一起异地合伙协议纠纷。通过线上调解,身处异地的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达成和解,被告当庭返还原告投资款20000元,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2024年7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经口头协商,决定共同出资举办某品牌七夕文化节,双方约定利润均分、风险共担。活动筹备及举办期间,原告王某依约投入资金,并垫付了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然而,活动结束后经结算共亏损23248元,依据风险共担原则,原、被告应各自承担11624元的亏损份额。

原告王某认为,在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后,被告刘某尚欠其投资本金及代垫工资等款项共计31711元。而被告刘某对原告主张的代垫工资款项明确表示不予认可,双方在具体结算金额上产生严重分歧。多次自行协商未果后,原告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刘某支付投资款本金及逾期利息、代付工资合计3171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鉴于当事人分处异地,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解纷效率,承办法官决定启用“云上法庭”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争议,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开支逐项展示凭证、陈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伙合同相关规定,向当事人清晰阐释了口头合伙协议的法律效力、合伙财产管理及亏损分担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结合案情,从双方合作初衷、实际经营困难、后续诉讼成本等多维度进行耐心疏导,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分歧,互谅互让。

在法官专业、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弥合分歧。被告刘某认可了自身应承担的合伙责任,原告王某也基于现实考量,理性调整了诉求金额。最终,双方在“云端”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刘某当庭一次性返还原告王某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0000元整。

“一说两讲”:合力高效化解侵权责任纠纷

03

7月4日,白河法院利用“一说两讲”解纷机制,联合辖区人大代表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先行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024年10月,仇某驾驶白河县某公司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邓某相撞,造成邓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邓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手术治疗后,邓某伤情构成八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仇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邓某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后双方因本次事故的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共同向辖区驻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法官工作室寻求帮助。

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到仇某驾驶无牌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邓某重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加之该车辆未购买交强险,而某公司目前又刚刚恢复经营,赔偿压力较大等案件事实。为有效化解矛盾,保障伤者获赔的同时,缓解企业赔付压力,驻站法官遂联系辖区人大代表在法官工作室进行诉前矛盾化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对双方均无争议的事实、损失数额进行固定,又针对责任划分、交强险赔付规定和驾驶无牌证车辆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责任等,详细地进行了法规解读。人大代表也从企业的发展前景及现在的困境、伤者的后续治疗等角度出发,耐心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及给付期限均达成一致意见,伤者出具谅解书,并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白河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使该案得以高质高效化解。

END

审核:张富苍 | 责编:马小松 | 校对:许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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