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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7种送达方式,您知道吗?

2025-07-10 17: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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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送达工作影响着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效率,合法的送达是保证司法审判活动程序正当性的基础,高效的送达是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下去的必要前提。积极配合人民法院送达工作是做守法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下面一起来学习民事送达的相关知识吧。

民事诉讼中七种送达方式有哪些?

01

直接送达

是指人民法院派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的对象有哪些?

送达材料由公民本人签收,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直接送达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直接送达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可以到当事人住所地或住所地以外的其他地址送达。送达工作人员见到受送达人后会核实受送达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并说明送达的诉讼文书内容和目的,要求受送达人签收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同时要求其完整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以便后期法院送达其他文书或材料。

02

留置送达

是指受送达人或与受送达人有关的义务签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通过法定程序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的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是送达人有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给受送达人或义务签收人的行为;二是受送达人或者义务签收人有拒收的行为,比如受送达人或者义务签收人无理由拒绝签收、当众撕毁送达回证等。

留置送达的场所有哪些?

一般,诉讼文书可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诉讼文书可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者从业场所。

留置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的方式;二是以拍照、录像等记录送达过程的方式。

03

电子送达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邮件、特定通讯号码、微信小程序、即时通讯工具等电子化途径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通讯终端、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的送达方式。

电子送达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实践中,本院多采用短信方式发送信息,受送达人点开链接即可查看文书。

电子送达后还可以领取纸质文书吗?

可以领取。

04

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将诉讼文书等材料邮寄给受送达人。法院专递邮寄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收法院专递要注意什么?

签收法院专递,本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签收日期,如果是他人代收,签收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还应写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邮政机构退回法院专递的前提是什么?

邮政机构退回法院专递的前提是其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法院人员在收到邮政机构快递退件时,应仔细核实面单是否已如实记载了上述送达情况,有疑问时可以向快递员或当事人核实送达过程。

05

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06

转交送达

是指对军人、被监禁人员、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员通过其所在单位转交送达。

07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公告的形式有哪些呢?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

法院会通过什么方式寻找当事人呢?

实践中,法院常常通过以下方式查找当事人送达信息,一是询问原告或者查阅卷宗材料,二是借助关联案件了解送达信息,三是调取户籍地址、运营商电话或者工商信息,四是利用网络大数据进行多方搜索。

原告应该注意什么?

原告在起诉时应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注意接听法院电话、及时查收电子送达信息或接收法院专递。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提供的被告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应尽可能准确、完整。

被告应注意什么?

被告在应诉答辩或首次接收诉讼文书时,应当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会按照被告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载明的信息送达诉讼文书。被告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或者各种途径都找不到被告,法院在进行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有效送达后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审理视为被告放弃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被告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请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文字编辑 | 刘柏君

美术编辑 | 田 露

原标题:《民事诉讼中的7种送达方式,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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