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以法为基 以情为桥 守护民生温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走访基层人民法庭侧记

2025-07-15 21: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张泽军在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走访调研 图片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 通讯员 钟雅琼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夯实基层司法根基,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一行踏上基层人民法庭走访之路。从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到湟中区,再从西宁市城中区至城东区,脚步所及之处,皆是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

此次走访,既深入调解现场体察矛盾纠纷化解的温度,也聚焦审判执行探寻司法实践的精度,更通过与基层干警的深度交流,精准把握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实地调研指导的方式,为基层人民法院锚定方向、凝聚力量,让司法的光芒照亮民生每一个角落。

镜头一:

调解室里的“家和万事兴”

“您说得对,家是讲爱的地方,我不应该太看重钱财,而忽视夫妻感情。”

7月3日上午,在大通县人民法院塔尔湾人民法庭马雪莲调解工作室里,一场离婚纠纷调解工作正进行到关键处。张泽军一行走进调解室时,感受到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了解到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与经济问题产生心结后,张泽军用传统文化中“父爱、子安、家和、万事兴”的道理细细开导,又结合婚姻关系中彩礼处理、子女抚养、相互扶持的法律与情理,一点点化解两人的心结。“家是讲爱的地方,别让钱财冲淡了感情。”温和的话语让紧绷的气氛渐渐松弛,夫妻二人连声道谢。

为加大先行调解力度,塔尔湾人民法庭聘请十三届全国妇女代表、大通县人大代表马雪莲为特邀调解员,张泽军肯定了她的工作:“人民调解员用自己的热心和智慧,平息了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也减少了法院案件量,做得很不错。”他同时强调,要依据人民调解法明确法院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作用,凸显法院调解的专业化、法治化,对未解决的纷争要及时立案处理,避免久拖不决。

镜头二:

58次督促里的“小案大民生”

7月3日下午,在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汉东人民法庭,庭长马成花讲述的一起执行案件,让在场所有人深受触动。此案的被告离异后独自抚养3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拮据,无力一次性支付7492.5元执行款。

“我们一边安抚原告,一边督促被告在微信群里先后58次分期履行,整整7个月,终于让这笔钱全部到了位。”马成花向张泽军讲述着。

“马成花用当事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工作,不厌其烦扎实推进工作的作风,以及她的责任心和细心,让我深受感动。什么叫小案子大民生,这就是。”张泽军说:“人民法庭是法院直面群众的最前沿,每天打交道的多是家长里短,却连着群众最敏感的神经。法官得有足够的耐心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才能走进群众心里,让大家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张泽军还与特邀调解员、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人民法院原立案庭庭长蒲某亲切交流,肯定退休法官重返岗位发挥余热的做法:“有经验的老同志回来做调解工作,用专业知识帮群众解难题,法院非常欢迎。”

镜头三:

“都关系着老百姓的胜诉权益”

7月4日上午,细雨蒙蒙,张泽军一行来到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总寨人民法庭。在查看特邀调解员王亚宁的调解书后,他叮嘱道:“调解文书和裁判文书一样,都关系着老百姓的胜诉权益,必须把事实、法律依据、调解过程写清楚,格式要规范,内容要严谨,这是法律权威性的体现。”

随后,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汇报的“蓑衣行动摆渡站”引起了张泽军的关注。“雨水未下,先织蓑衣”,这项融合“枫桥经验”与刑事审判的实践,通过速裁程序、定向普法、司法建议、非刑措施等手段,针对性化解刑事犯罪风险,让辖区危险驾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明显下降。张泽军对此表示肯定:“主动作为、善于总结和思考的工作作风值得推广。”

镜头四:

青年力量与务实担当

离开总寨人民法庭,张泽军一行来到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十里铺人民法庭。该辖区有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00余家,涉企案件占收案量的68%以上。针对案件特点,十里铺人民法庭成立了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团队,邀请具有社区工作经验和企业工作经验的调解员加大先行调解力度。

“不管标的额是1万元还是上百万元,我们从立案就考虑执行,能当场结的绝不拖延,分期履行的就盯到底。”今年36岁的副庭长葛琦介绍,他是法庭里年龄最大的法官。张泽军肯定法庭队伍年轻化:“法庭队伍就要年轻化,一来能够帮助年轻法官积累社会经验和办案经验,有利于个人成长,二来年轻人活跃的思维和创新的工作方式,更有利于法庭的工作开展”。

在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张泽军对院长陈志秀说:“老百姓赚钱不容易,我们法院能做的,就是切实解决问题,让老百姓的胜诉权益,从白纸黑字的判决书,落实到‘真金白银’。”

镜头五:

座谈会上的“四点要求”

7月4日,座谈会上,张泽军认真听取西宁市两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不时提笔记录。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张泽军强调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并就如何做实做细案结事了提出四点要求。

要放在心上。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当事人的权益放在心上,增强责任意识、是非观念。办好每一个案子是人民法官的责任所在,只有把当事人的事情放在心上,才能办好案子,只有案结事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进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要走进心里。法官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换位思考,把当事人的疾苦、诉求、权益,当做自己的疾苦、诉求、权益。要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文字、能接受的方式处理案子。只有走进当事人心里,与当事人共情,才能引导当事人讲出内心的真实诉求,才能使调解、审判、执行工作事半功倍。

要公平公正。法官要做到居中裁判、不偏不倚。态度上要公平公正,面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他们的诉讼权利;程序上要公平公正,每一个案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实体上要公平公正,民商事案件要居中裁判,保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刑事案件要严格依照事实证据依法进行裁判。

要解决问题。法官要具有穿透式立审执思维,立案、审判阶段都要想到执行问题,努力实现立审执一体化。尤其是基层人民法庭,办理的案件多为独任审判的简易案件,法官要想尽一切办法实现案件的及时清结,确保案件执行。执行部门要提升首执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减少终本案件量,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到“真金白银”上。

从调解室到法庭,从个案到全局,走访脚步踏遍了司法服务的每一个角落,也将司法为民的温度,像春雨般深深落在了群众的心间。

稿件来源 | 青海法治报

原标题:《以法为基 以情为桥 守护民生温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走访基层人民法庭侧记》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