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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动手指就能打官司,法院立案就这么简单

2019-03-13 17: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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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方便身在异地群众诉讼,提升立案工作质效,我们江西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平台。在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可以在千里之外办理网上立案、材料收转、证据交换等案件相关业务。

如何访问?上网搜索“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 或点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原文”进入网站。

网上立案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2、选择“网上立案”
3、登录或选择“免费注册新账号”进行注册
4、按网站要求填写注册信息
4、选择“申请立案”
5、选择“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6、按照要求,提交信息及诉讼材料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提醒您特别注意以下几条:

第三条网上立案不适用于诉讼保全和特别程序案件。

第四条网上立案平台分为当事人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和立案法官工作平台。跨域立案工作平台仅对法官开放,非跨域的网上立案工作对公众开放。

第五条律师凭借有效执业凭证登陆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注册,注册完毕后按系统提示,携带有效执业凭证前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凭专属账号和密码登陆网上立案平台,以律师身份进行网上立案,并使用律师一站式办案系统。当事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登陆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注册,注册通过后凭有效身份信息和密码登陆网上立案平台。

第六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通过网络在线提交所有诉讼材料(统一使用A4型纸的电子文本)。网上立案系统会提示所需材料及上传格式,并对网上立案操作步骤进行指引。未按系统提示正确输入立案信息或上传诉讼材料的,无法完成立案申请提交。

第七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网上立案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申请执行条件的,法院依法登记立案,并通过12368短信、办公电话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当事人发送登记立案信息。

第八条对符合立案受理基本条件,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法院将通过12368短信、办公电话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当事人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法院依法登记立案;在指定期限内未全部补正或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立案申请。

第九条对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由立案法官回复不同意立案并说明不立案原因,当事人在网上坚持起诉或申请的,可以预约其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当面解答,仍然坚持起诉或申请的,应到有管辖权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提交书面材料,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立案)。

欢迎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访问“江西审判综合服务平台”,了解更多便民诉讼服务!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热线:0701-588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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