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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案例分析警示:不法分子最关注个人住所、车牌、电话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析全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特征后,向公众发布警示——3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高院获悉,通过大数据解读,对浙江相关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侵犯案件的梳理分析,省高院总结出了相关重点。
从全省法院审结情况看,浙江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上升明显,已由2015年的30起增至2018年的198起,分析此类案例显示,不法分子最关注公民个人的住所信息、机动车信息(车牌)及个人联系方式(电话)等3项。
浙江高院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针对这3项公民个人信息,多数不法分子主要以购买方式非法获取,犯罪手段表现为向他人索要购买、聊天工具交易、网络平台交易、职务便利、网站软件窃取、帮助出售等。而以上述方式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最后都被不法分子用以出售牟利或用于自身经营活动当中。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对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主要体现在所侵犯的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以及犯罪后果上。”上述负责人表示。
如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审理的1起“淘宝买家信息遭泄”案,被告人黄某利用身为物流公司打单员的职务便利,在2017年1月至3月间,从公司电脑利用公司账户非法下载淘宝买家信息共计111万余条(内含淘宝买家姓名、电话及收货地址等信息),并储存在其QQ微云内。后被告人黄某先后多次将上述部分个人信息出售,非法获利35050元。被告人黄某还用其中的10万余条淘宝买家信息与被告人吕某交换了13万余条买家个人信息。法院最终判决追缴黄某的违法所得,并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浙江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标准主要取决于信息数量和违法所得数额大小,罪名一旦成立,最低将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判处3到7年有期徒刑。
浙江高院提醒,公民注册、登录各网络平台时,请先考量平台的安全性,且在注册、登录过程中仔细阅读平台的《告知书》,切勿盲目点击“确认”同意平台的各类条款,并谨慎填写自身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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