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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冠军:信任的价值与博弈论视角下的失信惩罚制度

丁洪然 整理
2019-03-24 15: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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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通识课“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上,吴冠军老师做了题为《科研诚信与治学伦理》的报告,从学术的角度追问为何诚信如此重要。讲座由丁洪然整理成文字稿,经吴冠军老师审阅校对。

拉斐尔《雅典学院》

3月15号引爆海外的一条新闻:大阪大学公开关于已故教授秦吉弥的调查结果,声称其在关于日本熊本地震的论文中存在捏造观测数据、挪用其他机构在其他地点的观测记录等问题,现已启动论文撤回手续。从这一新闻中我们看到,对于学术上存在问题的追究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故去而停止,所以当你作为一个学者,在你展开你的学术研究的时候,这一切的一切都应该被放在你的考量之中。这位本来很可能会有所建树的年轻的教授,因为在发表的论文中出现了违背学术伦理的事情,以至于整个人生完全不同。

同样的,在前段时间有一件引爆了我们整个社交媒体圈的大事情——翟天临不知知网、博士论文抄袭一事。因为这一事件,使得学术规范、科研诚信问题成为一个全民关注的热点,其实我们都知道,以前报道出来的科研丑闻也不少,但是它的影响只是在学术圈里面。在整个学术圈已经被边缘化的今天,学者的影响力远远不及明星小鲜肉,我在想如果不是因为翟天临这件事情,科研诚信问题可能仍然只是在学术圈里面的事情。

面对这些现象,我们不得不思考,我们的学术机制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关于今天要讲的这个话题,很多学生会问,你还能讲出什么新意来?我们都知道,科研的诚信其实是一个底线的东西,我们大家都知道他很重要,近年来国家也越来越关注这一问题,最高层曾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等多个场合谈到科研诚信、学术道德问题,十九大报告中也着重提出了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一个社会要讲究诚信守信,科研是它最基本、最具典范性的领域,科研领域是我们看这个社会的一面镜子。除此之外,诚信也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如果守不住诚信的底线,一切的创新都是虚妄的。

2018年底教育部在厦门大学召开了一个专门研讨科研诚信建设的会议,会上提出了很多纲领性的内容。我们都会认同这些说法,可是既然大家都认同为什么还是会有如此多的学术不端行为?在这里我们先不做道德评价,而是从学术的角度来追问一下,为何诚信是如此的重要。理解了这一点,你可能会更明白为什么不能做有违诚信之事。

What is trust?

关于“what is trust”这个问题,德国社会学家Georg Simmel有过这样一个分析“A state of mind somewhere between knowing and not-knowing”,他直接把诚信问题和我们的认识连接到一起,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洞见——处于知与不知之间,这样的状态里,你才需要诚信、需要信任。他进一步说到,当一个人知道一切,他就不需要其他团体对他诚信,因为此时对方的不诚信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影响;但现实的情况是,我们不知道很多事情,这个社会正是由我们这些没办法知道所有事情的人组成,所以我们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去相信他人,诚信就成为必然的诉求,如果我们选择不相信,那么我们必须去亲历每件事才能去认识它们。如此说来,诚信就是认识层面最基本的东西。

再进一步,我们可以进探讨,选择信任会有什么问题呢?当我们的认识是以诚信为基底的话,就意味着当我们选择相信时就接受风险(尤其是被背叛的风险),当我选择相信某家饭店而坐进去吃饭的时候,我就要接受它可能会存在不卫生的风险;当你相信你的男朋友是个好男人而不是渣男时,那么你也是在承担一个风险:当你翻开他的手机一看,故事可能是另外一种局面;当你相信一个研究人员去引用他的文献和数据,你也承担着他可能会伪造的风险。所以信任不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安排,我们的社会里面有了“信任”,我们必须要接受它背后的风险。当我们的社会建立在诚信之上时,我们都准备好我们所信任对象是可靠的:这个科研人员给出的数据是可靠的,这个饭店是可靠的,这个男生看着你的眼睛说我爱你一辈子是可靠的。对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以诚信为根基的社会里的人,都要接受风险,同时期待对方能够可靠。

我们再进一步区分关于“信任”的分级。我再举一个例子,当我们出差的时候,如果我请求我的朋友帮我照料我的狗,我是相信他的会这么做的,但这里就有一个风险——他有可能会忘记照顾狗这件事。当然,在这个社会,也有一种替代性的方案——我和他签订了一项关于照料我的狗的协议,那就有一种法律约束力迫使我的朋友这么做,此时就不用担心风险、关于他是否信得过的考量也可以退场。但是我们发现,在生活的很多面向上,如果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写一份法律合同,社会成本会有很高。我们仍然要回到Georg Simmel所说的方案中:我选择相信、选择承担这样一个风险。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很小的区分,如果我认为我这个朋友就是一个很容易忘事儿的人,在照顾小狗这件事上我可能选择不去相信他,但我依然在其他方面信任他;如果他坚持说自己能做好,如果我也最终决定让他来照顾这条狗,那么我就是在冒险并期待他不会让我失望。这种做法在学术上我们称之为“治疗型的信任”,我在期待在未来你不会让我失望。在这个意义上说,信任是我们在与他人相处的时候一个重要面向。

信任的价值

接下来,我们分析信任的价值到底在哪里?至少在我看来,在一个运作良好的社会,信任是前提。如果我们把信任从社会中拿掉,我们将无法和别人合作,因为如果你选择不相信,你会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做好自己手里的事情,你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了解对方有没有做好自己的事情,这样合作的成本就太高了。所以不论如何,我们都无法想象一个没信任的世界。

再往后推,诚信可以说是政治智慧的一个根基性的创制和发明。人是以共同体的方式生活在一起的,如何形成一个共同体是所有政治哲学最根基性的问题。一个人的生活是不需要诚信的,但当我们以共同体方式生活就面临着一个最大的问题——主体间合作的建立,共同体就是要寻找促成合作的根基性的东西,而不是陷入像霍布斯所说的人对人的战争,正是因为像诚信这种组成共同体的根基性的东西的扩充,才使得共同体可以不断扩大,最终形成文明 。

早在两千年前亚里士多德就说明了,其实人与动物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人能拥有政治智慧,如果离开城市还能活着的人要么是神、要么是兽。差不多同一时期的荀子也说过“人能群,彼不能群。”如果我们把诚信作为一个最根本的政治智慧,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我们能形成文明。当我们能够选择合作的时候,我们才开始有了不断的发展,如果我们把这些智慧全部扔掉,我们将所剩无几。一层层往下推,我们可以把诚信拿到文明基底这一个层次上。

知识的建设中为什么诚信很重要?知识的建设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再出色的学者也是在其他人的洞见和研究的基础上做出了自己的一些推进工作,学术建制里的学者和民哲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putting “minds” together,而后者则倾向于声称自己一个人解决了宇宙大问题。所以没有合作的过程,知识很难往前走。其实,当我们谈论文明的发展时,已预设了主体间性,你需要其他人和你一起工作,我们在一起形成一个合力,而这个合力就需要诚信才能展开。

雅斯贝尔斯提出轴心时代的说法,各个文明都在这个时间大爆发,孔子、老子、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但在他们之前就没有聪明人吗?答案是否定的,在他们之前同样有聪明人,这些人同样有很多想法,但这些人去世之后,其思想就湮灭了。而正是在轴心时代,我们忽然发现,人类合作的方式形成了一个秩序,孔子的话他的学生会将其记下来、柏拉图会将他老师的话记下来,这样就形成了一套知识传递的方式。知识传递的最基础一点,就是需要合作、需要putting “minds” together,每一个在学术上有所成就,站到领奖台上的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群人合力的结果。

去年的me too运动中,曝出来一两个教授的无德行为,但他们却使得整个学术圈面临着怀疑和挑战。去年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一个个似乎曾经社会评价良好的名人被拉下神坛,我们不断做道德评价,通过他们被爆料出来的言行重新判定他们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但却少有人真正思考,这些被评判为“坏”的人到底给这个社会带来了什么。

中国投入大量的资源建设世界一流的教育体系,开展竞争性产业和科学研究,在网络计算机、清洁能源和军事技术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国内外学者都表示,一小部分科研人员缺乏诚信,阻碍了中国的潜力,损害了中国学者与国际学者之间的合作。一两个人的不诚信,影响的是整个中国学术圈。

博弈论视角下的失信惩罚制度

我们再转个视角用博弈论来思考一下,为什么诚信会如此重要。博弈论有一个前提,它认为所有人都是理性的,在学术场域中我们可以说很多人都是理性的,即便是那些背弃学术诚信的人。既然你是理性的人,为什么你理性思考之后背弃诚信谋取利益的选择会是很傻的事情?

在博弈论里,首先就是要建立可信性,你和任何人合作,别人首先要觉得你是可信的,相关活动才能接续展开。那么,如何和陌生人建立信任?如果你没有别的方式来建立可信性,那最有效建立的方式,就是“burning the bridge”,切断自己的后路,把处罚权交到对方手上,一旦你失信对方就可以惩罚你。从这个角度来看,订立法律合约其实就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如果说,你害怕把惩罚权交到对方手上,那你可以选的另一个方式就是建立起自己的名誉。在学术场域内,建立学术声誉就是建立可信度,如果你是一个理性的人,你不会弃自己的学术声誉于不顾。所以从这个角度回过去看,这与今天很多公司花费大量时间金钱来建立品牌是一个道理,建立品牌就是告诉消费者,我把我的弱点授之于你,因为我背信弃义,我的损失会非常大。所以从博弈论角度来看,任何违背科研诚信自以为获得了很大利益的人,恰恰是破坏了自己的学术声誉,损失得更多。

最后从博弈论角度,可以理解严惩的必要性。个人学术上的诚信一旦被破坏,没有任何杂志会发表你的文章、没有任何大学会雇佣你,只有这样,所有的研究者才能选择相信陌生人的研究。站在旁观者的视角里,可能会感觉这种处罚太严,失信一次就毁掉了研究者的一生,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你不把自己交出去,别人凭什么要相信你的研究,只有我相信你一旦做假就会丧失一切,不认识的人之间才能建立起信任。所以当中国的研究者中接连出现一个又一个不怕被唾弃的人时,其他人就只能选择对整个中国学术界的无差别不相信,因为陌生人之间的相信不太可能是治疗型的信任,而必定要求是普遍一般性的信任。

福山在其著作《Trust》中表述说,中国是低信任的国家,陌生人之间很难建立有效信任。不值得信任绝不是个人的事情,当别人选择不相信你时,你会发现越来越寸步难行。

科研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根本。在一个良序社会种,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也应该成为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在学术界建立起终身追究的体制、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已经被提上日程,而作为今天的研究生、未来的科研人,你们必须要从现在开始就绷紧脑袋里的这根弦,坚守科研与治学的底线。我们都知道,philo-sophy这个词就是“love for wisdom”,希望我们能回到这个初心,如果你有这份爱,我相信不需要把诚信背后的法律和伦理一层层推理,你亦能有所坚持。

本文标题为编者所拟,原题为《科研诚信与治学伦理》。

    责任编辑:韩少华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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