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肃南县文旅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

2025-11-27 17: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肃南县文旅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紧扣“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业监管+服务提升+制度堵漏”主线,聚焦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执法8次、日常巡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397人次,覆盖涉旅场所168家次;整改各类问题153条,查处违规案件1宗,收缴罚没款1.1万元,协调退还群众财物1340元;对4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文旅市场秩序持续向好。现将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一、监管机制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推进落实工作计划》,明确4大类21项任务,建立“月调度、月研判”机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10次,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15项,实现整治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二是健全执法模式。针对县域“旅行社少、导游少”特点,采取“季度全覆盖检查+旺季蹲点驻守”模式,对2家运营旅行社实行“每月1次常规检查+旺季不定期巡查”,累计核查旅游合同、行程单54份,未发现强制购物违规行为。三是完善投诉闭环。在16个重点旅游场所公示“12345”热线及文旅局投诉电话,建立24小时受理、限时办结机制,全年督办投诉问题120件,整改闭环率100%。

二、执法整治行动方面

一是严查导游违规行为。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核查导游证件44人次,标注“人证分离”导游24名并建立“一人一档”台账,对3名实际带团导游实行执业记录实时更新;在旅游旺季及重点节假日,对客流密集区域定点巡查,核查外来团队导游信息23人次,未发现无证带团行为。二是规范旅游购物市场。联合市场监管局整改民族手工艺品店铺标价不规范问题5处,未发现与导游勾结欺客宰客现象;针对网络反映的“马蹄景区收取‘天价过路费’”事件,通过优化分流、智慧管控等措施推动平息,重塑景区形象。三是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1宗,曝光典型案例1起,形成有力震慑。

三、问题整改成效方面

一是深化自查自纠。持续纠治景区服务设施、交通运行等具体实事问题26条和其他领域问题7条,整改完成率100%。二是完善监督标识。在9个A级旅游景区、8个自驾游露营基地安装温馨提示牌38块,公布多部门投诉电话,形成全域监督体系。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10期,覆盖670人次;出台《旅游景区旅游咨询服务规范》,督促各景区设立“党员示范岗”“志愿服务站”,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制度规范完善方面

一是出台奖励政策。印发《肃南县推动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明确旅行社招徕游客、导游服务质量等8类奖励措施,引导规范经营。二是强化信用管理。将导游执业、旅行社经营纳入信用评价,完成6家旅行社、14家旅游经营单位监管平台登记,对2家运营旅行社实行信用分级管理,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16份。三是推进智慧监管。接入全国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导游证电子化核验、合同在线备案等功能;“浪肃南”一站式服务平台投入使用,累计访问量达12万人次。

五、民生实事落实方面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梳理确定3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是畅通游客投诉举报通道,优化“12345”热线与文旅局投诉电话协作流程,全年督办投诉问题120件,整改闭环率100%。二是下沉景区、乡镇送教上门,分片区、分领域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三是提升旅游市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响应效率,保障游客安全,实施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同时,持续办好“非遗工坊体验”“草原研学”等惠民项目,培育裕固族导游讲解员队伍、生态研学路线,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推动服务质量持续向好。

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游客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全力打造“规范有序、游客满意”的旅游环境。

原标题:《肃南县文旅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