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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调整
11月28日
记者从飞常准App等
机票销售平台了解到
已接到相关航司通知
自12月5日零时起
调整国内航线
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与现行标准相比
每个航段上调了10元或20元
据了解,根据航司向机票销售平台发出的通知,以出票时间为准,自12月5日零时起,国内航线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标准由10元上调至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由20元上调至40元。这意味着从12月5日开始购买国内机票,每张机票将多掏10元或20元。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以来,受航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先后经历了4次调整。12月5日调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又回到今年年初的水平。

▲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变化情况
对于成都旅客来说,800公里以上航线一般为航班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线,例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航线里程都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自12月5日起将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为飞行时间1.5个小时内的航线,例如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调整为20元。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特殊群体旅客,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征收或免收。即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名旅客收取20元。
需要注意的是,12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机票,如在12月5日及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差价。国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以各航司的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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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2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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