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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美信消金因消保工作不到位等被罚120万,原总经理被警告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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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美信消金)及相关责任人员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等被罚。
具体来看,厦门金融监管局对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20万元;对庄雅兰、周忠德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庄雅兰曾任金美信消金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线上业务部副总经理等,周忠德曾任金美信消金的董事、总经理。
其实,这已是金美信消金今年第二次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披露的罚单显示,金美信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82万元。
金美信消金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为5亿元,是原银保监会合并后首家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也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更是首家两岸合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在股东方面,金美信消金共有三名股东,分别为台资企业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4%)、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厦门金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3%)。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今年4月施行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并将其主要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从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
显然,金美信消金尚未满足上述要求。
责任编辑:李跃群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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