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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2人!鄂尔多斯一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

2025-12-03 21: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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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

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市医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和数量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比选工作人员2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比选范围

(一)市直、旗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市直、旗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中央、自治区设在鄂尔多斯市、旗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比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年龄应在35周岁(不含)以下,即199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应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6.近三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备履行调入单位工作职责所需素质能力,具备与拟调动岗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任职资格;

8.符合法律法规及比选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取得公务员身份年限不满五年的;

8.存在人事档案有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等情况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10.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1.入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四、比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本次竞争性比选,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向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市直部门(单位)发文,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可由报考比选人员自愿,并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由主管单位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报名。各旗区报名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苏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报名人员填写《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各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在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资格审查材料彩色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终止其比选程序,不再作为比选人选。主要审查以下材料:

1.《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人员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3.比选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扫描件,如人事档案未进行专项审核,须在报名前完成此项工作;

4.本人编制登记页扫描件;

5.首次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录用、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7.自荐材料,包含个人特长、负责或参与的重点工作、草拟的重要文稿等全面反映个人特点及工作业绩的内容,字数不限。

以上审核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一次性全部发至指定邮箱(eedsybjbgs2022@126.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手机号,附件需按顺序汇总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其中复印件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附件名称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手机号。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比选人员,成绩按高低排序,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开考比例(岗位比选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主要考查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设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进入考察人选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通知。

(四)考察

考察人选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适合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等额考察。

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一年以内的体检报告,若无法提供,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

因体检、考察中途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接受考察。同一岗位考察环节递补一次。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等额确定拟调动人选。

(五)确定拟调动人选及公示

经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调动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作为调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并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并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手续

拟调动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在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二)推荐单位和参加比选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即视为比选人员放弃参加比选资格。

(三)公示期满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并导致岗位空缺的,将函告考生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

(四)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7-8580885

监督电话:0477-8586835

附件:

1.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人选报名推荐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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