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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消息】注意!事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理…
2026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扶助办理及年审公告
即日起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居民请于2026年1月31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奖励扶助;已申请的居民请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已开通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年审,或关注“河南健康”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年审,逾期未进行年审且未向街道办事处说明正当理由的,停发奖励扶助金,退出奖励扶助。
一、申请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夫妻一方或双方均系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申报年度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
(1966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出生均可申报,按年不按出生月份。)
4.未享受外省(市、区)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二、申请时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能享受当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且以后不予补发。
三、受理单位
1.户籍在洛阳市西工区辖区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2.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到原工作单位(含原工作单位不存在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卫健办提出申请。
四、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一)线下办理:
1.夫妻双方及子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首页及个人页);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婚姻有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4.一寸免冠近照2张;
5.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统一格式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6.《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到社区领取并由出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的单位签字盖章);
7.申请人本人已开通银行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8.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对象,可以通过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委托书应按统一格式出具。
(二)线上办理:
新增申报:
登录微信→关注“河南健康”公众号→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城镇奖励扶助→我要申请→同意承诺→微信身份验证→实名信息验证授权→填写本人信息、配偶信息、子女基本信息、其他信息→拍照或相册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婚姻生育证明信息:结婚证(婚姻有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承诺书、本人已开通银行功能的社保卡→提交。
承诺书模板如下:
《个人计划生育信息承诺书》并签名:“本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政策要求,通过网络申请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现承诺如下:本人填写上传的个人基本信息、婚姻生育情况和证件、证明真实可靠,内容属实,如有虚假,隐瞒事实,骗取奖励资金,造成违法后果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退还所享受的全部物质待遇和奖励金。”
年审操作流程:
关注“河南健康”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办理健康卡(已办过健康卡的直接点个人中心最下面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办卡成功后返回首页→个人中心→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下一步→开始检测→实名验证成功后→点击“继续”→参加年审→点选省级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人脸识别→屏幕中间提示“已经参加年审”即可。
详情请咨询户籍地:
王城办事处卫健办:63910822
西工办事处卫健办:63239499
金谷办事处卫健办:63192311
唐宫办事处卫健办:63257736
汉屯办事处卫健办:63958109
邙岭办事处卫健办:63892115
洛北办事处卫健办:63277815
红山办事处卫健办:82882886
金水湖办事处卫健办:63005597
原标题:《【重要消息】注意!事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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