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6位微短剧艺人参演的短剧撞名网络小说!杭州一短剧公司:改名!

2025-12-16 07: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短剧立项,版权检索机制,真的需要认真建立!

一、6位微短剧艺人参演的短剧,却撞名了!

12月12号,过儿短剧发布声明,称:《明日如昼》一剧,其核心故事、所有人物与情节,均为我司编剧团队独立原创完成......在此之前,我们并未知晓网络上有同名小说的存在。为避免未来可能持续的误解,让所有观众的注意力回归到作品本身,并出于对创作环境的善意维护,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我司剧集《明日如昼》正式更名为《昼以继夜》。

《昼以继夜》海报显示,该剧由卡戎、梁思伟、谭盐盐、翟一莹、张晋宜、刘宇航(按姓氏首字母排序)等参演。红果数据显示,目前该剧已有27.6万预约。

该剧以三位性格各异的都市女性为主角,讲述她们在原生家庭、婚姻危机与自我成长中的挣扎与觉醒。三人相互扶持,在情感与事业的风浪中,最终打破束缚,活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被撞名”的网络小说《明日如昼》,是作家随侯珠创作的现实题材网络言情小说,以 2000-2010 年为时代背景,讲述了女主明汐从底层困境中崛起,实现事业逆袭并与男主梁见铖展开情感纠葛的故事。

二、短剧、小说版权问题敲响警钟

DataEye短剧观察认为,《明日如昼》更名事件,背后反映出微短剧与网络小说之间的版权暗流。

从此次事件的核心矛盾来看,“同名”虽未直接触及版权侵权的核心认定标准,但已折射出微短剧行业高速发展下的版权问题。短剧公司在声明中强调作品为独立原创且事前不知晓同名小说,最终选择更名息事宁人,这一处理方式既避免了陷入“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争议漩涡,也侧面印证了当前行业对版权风险的敏感与规避意识。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作品是否侵权的核心逻辑是“接触+实质性相似”,即需证明侵权方接触过原创作品,且两者在核心情节、人物关系等受著作权保护的表达层面存在高度重合。

此次“撞名”尚未涉及这些核心要素,但若争议持续发酵,不仅会消耗作品的前期热度,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这也是片方选择主动更名的关键考量。

更深层次来看,这一事件是微短剧与网络小说版权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微短剧市场规模快速扩张,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极,但伴随而来的是日益凸显的版权侵权问题。其中,低门槛洗稿、创意抄袭、未经授权翻拍等行为尤为突出,部分从业者为快速抢占市场,直接借鉴网络小说的核心设定进行“换皮式”创作,利用“思想-表达二分法”的法律界定模糊地带规避责任。网络小说作为微短剧重要的创意源头之一,两者在题材、受众上的高度重合,使得版权摩擦频发。此前就有微短剧因擅自改编热门网络小说,被法院认定侵犯改编权、摄制权,最终判决赔偿的案例,这也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对于此次更名的主角而言,27.6万的预约量意味着其已积累了初步的市场关注度,更名虽可能短暂影响用户认知,但从长远来看,主动规避版权争议有助于维护作品的正面形象。而新剧名“昼以继夜”延续了原有的“困境突围、迎来光明”的核心立意,也能最大程度保留创作初心。

不过,这也提醒微短剧版权方、制作方,在项目筹备阶段亟需建立更完善的版权检索机制,不仅要核查核心情节、人物设定的原创性,对剧名、核心意象等容易引发联想的元素也应进行全面排查,从源头降低版权风险。

从行业发展角度而言,微短剧与网络小说并非对立关系,良性的版权合作本可实现双赢。网络小说积累的庞大读者基础的IP,能为微短剧提供天然的流量加持;而微短剧的影视化改编,也能进一步放大网文IP的商业价值。但当前行业存在的版权权利链条模糊、授权机制不统一等问题,阻碍了这种良性合作的开展。

原标题:《卡戎、梁思伟、谭盐盐、翟一莹、张晋宜、刘宇航集体参演,却撞名网络小说!杭州一短剧公司:改名!》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