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深圳27人走私管制金属锑锭166余吨出境,主犯被判12年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来源:澎湃新闻
∙ 一号专案 >
听全文
字号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16日,深圳中院对深圳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武彬等27人实施的六起走私锑锭系列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对涉案数量最大的主犯王武彬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周楚升、罗钒、胡喜坤等26人,根据各自走私数量、地位作用等事实、情节分别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5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王武彬与境外走私团伙合谋或接受委托,在未取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情况下,组织部分被告人分别帮其购买锑锭、夹藏伪装、虚假申报等,将锑锭走私出境,系该系列案中涉案数量最大、地位作用最突出的主犯。被告人周楚升、罗钒、胡喜坤等或与其他被告人交叉结伙或单独以夹藏伪装、虚假申报等方式,实施、参与走私锑锭犯罪。全案共计走私锑锭166余吨,海关查扣96余吨。

公开资料显示,锑锭作为一种金属材料,通过加工成各类锑化合物或合金,广泛运用于阻燃剂、合金硬化剂等领域。2024年8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深圳中院一审认为,王武彬等人违反《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国家出口管制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出口管制的货物,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沈轲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热榜
      澎湃早晚报
        澎湃财讯
          填字游戏
            要闻精选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812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可信网站验证
            无障碍阅读